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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宝山电厂一期工程两台机组通过66万千瓦容量认定

2008/4/7 10:03:21       
  4月3日,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委能源【2008】399号文《关于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宝山电厂一期工程发电机组额定2×660MW容量认定的批复》,对宝山电厂一期工程机组容量予以核定和批复,并要求河南省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以核定的机组容量组织生产和调度。

    宝山电厂一期工程2×660MW机组是目前河南省单机容量最大的机组,省发改委对机组容量的认定将进一步提高机组运行的稳定性,为企业争取更多发电量计划、节能发电调度时优先排序以及降低工程造价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大大提高经济效益。

    据了解,宝山电厂一期工程最初以初可研报告为依据被认定额定容量为2×600MW机组,而可研及初设阶段经专家统一论证后调整容量为2×660MW,且一期工程完全按照660MW设计、制造和建设。认定的额定容量是安排、制订发电机计划和申请上网电价的依据,为尽早通过2×660MW容量认定,该公司克服困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2007年12月、2008年1月,河南省发改委先后两次委托河南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宝山电厂一期工程#1、#2机组660MW额定容量认定会议,与会专家通过现场察看、听取一期工程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情况汇报以及机组出力核定试验报告说明,一致认为宝山电厂一期工程通过采用新技术、优化设计实现了单台机组660MW工况下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两台机组额定容量可核定为660MW。

来源:华电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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