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煤炭运输 -> 运输新闻

交通运输部将开展“水上治超”活动

2008/4/25 9:35:18       
    交通运输部于4月15日发布了《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实施方案》,并在全国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该方案规定符合GB/T1413-1998标准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超过24000千克的20英尺单箱为超载,超过30480千克的40英尺单箱为超载。如果按GB/T1413-2008标准,则2种规格的标箱单箱总量不得超过30480千克。

  为了使内贸箱超载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控制,交通运输部还计划用6至9个月的时间组织改造码头闸口称重系统和内贸箱重量监控信息系统。逾期未达标的,则视为码头营业条件不完备。

  从今年10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内贸箱超载集中治理活动。对发现超载不举报的码头予以通报,对拒不执行规定的码头予以停业整顿。这次整治将主要采用经济手段惩罚,对超载箱强制进行卸载并实行高收费制度。

  目前已生效的法律法规在维护运输安全秩序方面已有明确规定,但对如何处罚内贸箱超载行为尚未作出具体规定。交通运输部将加快制定《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行政处罚规定》。

  此次活动旨在建立内贸箱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08年4月至9月,为宣传和启动阶段,各码头应完成闸口改造和称重系统建设工作。第二阶段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为集中行动阶段,治理内贸集装箱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地港航管理部门将全力以赴开展督促和检查工作。第三阶段从2009年3月至4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将对全国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来源:公路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