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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合同外的电煤价格应随行就市

2008/4/30 11:01:37       

  2008年4月29日下午15:00—16:00,国家发改委在国宏宾馆103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08年第一季度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巡视员许之敏与会介绍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记者:
    想就电煤问题请教一下许局长。首先电力企业现在亏损,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国家可能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比如说对五大电力集团进行补贴。我们也知道,可能还有更多的措施正在研究,刚才你也说了,方案未最终成型。就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说补贴的话,哪些电厂补贴,哪些电厂不补贴,可能会带来矛盾。如果影响煤炭价格,煤炭企业愿不愿意?又存在干预煤炭市场的问题。请许局长给一个解释。谢谢。
    许之敏:
    我刚才就实施煤电联动的问题已经答复这个问题了。如果进一步说的话,比如说你后面说的,如果不采取这种方式,会不会影响电力企业的积极性,如果采取了,会不会影响煤炭企业的积极性?我认为,国家政策出台要统筹考虑宏观经济走势和物价总体水平。其次,我们现在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督促煤电双方要执行合同,刚才我已经跟大家说了,一定要提高煤炭合同的履约率、兑现率。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诚信意识现在很重要。合同的兑现,就要求品种、数量、价格完全兑现,这方面,我们正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重点产煤省,在督促落实加强煤炭合同的监管。至于合同以外的电煤,煤炭价格是放开的,应该随行就市。但是,我们现在不赞成水涨船高,过高的涨,实际上对煤炭行业自己也不利。我刚才也谈到了,我们要引导企业来组织资源,销售电煤,所以我们也不赞成大幅去涨合同之外的电煤价格。
    此外,我们还可以增加有效供给,有效地组织铁路交通的运输,对价格还会起到一定的平抑作用。

来源:隆众石化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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