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长江口船舶定线制(2008)》和《长江口船舶报告制》将正式实施。
2002年9月1日《长江口船舶定线制》试行以来,在规范船舶航行、防止和减少水上事故发生、改善通航环境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随着航运发展和长江口深水航道三期工程的建设,长江口水域的航道、船舶交通流等情况都发生了变化。
《长江口船舶定线制(2008)》充分考虑了长江口深水航道三期工程建设的需要,通过调整警戒区和原航道轴线,使长江口深水航道与定线制的通航分道有机衔接;进一步规范了船舶流向,减少了转向点和船舶会遇,使船舶航行更加便捷、安全;在长江口深水航道口门外段设置了连接A、B警戒区和南北贯通的通航分道,减少了船舶航程,降低了能耗;增大了长江口锚地面积,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航运发展需求,并划定了南北引航作业点,有利于引航作业的安全。
为配合《长江口船舶定线制(2008)》的顺利实施,上海海事局制定了《长江口船舶报告制》,对客船、3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船舶和300总吨以下自愿加入该报告制的船舶进入这一水域的报告内容作了详细规定,要求船方将船名、呼号、总长及总吨等内容向吴淞水上交通管制中心报告。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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