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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流通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8/6/4 14:20:25       

“十五”期间,是我省经济摆脱亚洲金融危机走上新一轮高速发展的时期,全省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流通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战略目标,不断引深对外开放,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努力转变增长方式,奋力开拓内外市场,积极构建现代和谐流通体系,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一五”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回顾历程、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制定规划,对推动山西流通业快速发展,促进山西经济腾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回顾

(一)流通产业总体规模扩大,发展速度加快

流通产业立足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发展速度加快,规模持续扩大。“十五”期间,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273.6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78.04%,年均增长14.2%,高出预期目标6.2个百分点。其中,200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401.15亿元,比2000年增长93.9%,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4个百分点。

流通业成为吸纳社会劳动力的重要领域,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1999年以来,我省批零餐饮从业人员年均增加4.5万人,占全社会新增就业人员的3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2005年达到153.9万人,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住宿餐饮企业法人单位1424个,产业活动单位4036个,从业人员达到23.1万人。

流通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持续上升。2005年,全省批零贸易餐饮业生产总值为343.8亿元,占第三产业生产总值的22.1%,比2000年提高0.9个百分点,增长幅度高于第三产业增长幅度8.46个百分点,直接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增长。

生产资料市场发展较快,原煤、钢、水泥、农用化肥产量排全国第七、八位,生产资料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趋势。2005年,我省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增长15.9%,生产资料销售总额3082.6亿元,比2000年增长93.9%

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十五”期间,我省进出口累计完成182.7亿美元,比“九五”时期增加了133.1亿美元。2005年,按海关收发货(全口径)统计,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9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0.7%。按经营单位(自营口径)统计,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与2000年相比增长2.14倍,平均增长25.7%

餐饮业和美容美发服务业迅速发展,成为流通经济发展和促进消费增长的亮点。“十五”期间,我省餐饮业实现产值382亿元,平均增长20%。人均每天餐饮消费0.84元,比1999年的0.41元增长1.05倍。2005年,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63.3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1.66%,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达到26.8%。人均每天餐饮消费为1.33元,是20000.52元的2.56倍。美容服务业实现产值23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8万人,各种美容美发服务机构3.3万个。

(二)市场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机制基本确定

“十五”期间,多元化的流通组织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育。1981年以前,全省国内市场中国有经济市场份额为90%以上,2000年,我省国内市场中国有经济市场份额为21%以上,至2005年,国有经济的市场份额下降到15%,集体经济为8.4%,个体和私营经济为61%,股份制经济为7.8%,外商及港澳台经济为3.2%。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达到23个,成交额达到113.67亿元,其中农产品综合市场2个,成交额达到36.32亿元。

流通领域以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已经建立,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据有关方面测算,目前由市场决定商品价格的比重已经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6.1%,占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94.5%,占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的87.3%

流通业态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发展传统商业业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大型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等新型业态的发展。会展业、拍卖业、租赁业、典当业有了长足发展。总代理、总经销、采购中心、仓储式批发、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成为我省流通产业发展的增长点。

(三)现代流通业成长加快,发展潜力巨大

连锁经营竞争优势日益明显,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近年来,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的门店数和销售额年平均增速分别达到30.1%45.1%。到2005年底,我省限额以上连锁企业门店总数达到898个,销售额为61.1亿元,占社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4%,年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达13户。涌现出华宇、美特好、山姆士、华联、太原双合成、唐久便利、金虎便利等一批发展较快的连锁企业。在全省建立或在建(Shopping Mall)超大规模综合商业业态7个,已运营3个,在建4个。沃尔玛、燕莎、家世界等一批国际、国内零售业巨头落户我省市场,加速了我省流通产业现代化的前进步伐。

物流配送发展态势良好,出现了一批各具特色、不同类型的现代物流配送企业。盛唐物流、太原刚玉、汾酒集团、东方智能物流等企业积极探索,积累了发展现代物流的宝贵经验。以大运高速公路为经济带,以大同、太原、侯马为中心发展起来的三大物流园区,奠定了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基础。

流通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电子商务稳步推进。全省70%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或主页。许多政府部门设立门户网站,逐步从部门事务向全社会的信息共享发展。已开通的外经贸EDI网,有近5000户企业上网发布信息,开展网络购销和招商业务。山西(CA)安全认证中心的组建,保证了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中国煤焦数据交易中心的组建,标志着我省流通信息化水平有了跨越发展,为我省流通信息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四)商品供应充裕,居民消费向“小康”迈进

“十五”期间,全省国民经济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工农业生产稳步增长。2005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41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工业增加值2073亿元,比上年增长16.9%,财政收入757.9亿元,比上年增长40%,为城乡居民消费提供了丰富的货源和购买力保障,尤其是粮食、油料、肉类、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量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商品供给充裕,消费需求旺盛,市场繁荣活跃。据对我省大中城市600种商品市场供求排队分析,2005年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140种,占23.33%,供过于求的商品460种,占76.67%,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消费结构明显改善。2005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913.9元,比2000年增长88.6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890.7元,比2000年增长51.6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2.4%,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4.2%。居民在满足“吃”的同时,用于发展和享受消费的支出增加。家用电脑和轿车在商品零售类增加值中所占比重分别达到了31.2%14.8%

(五)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发展态势良好

“十五”期间,全球最大的零售跨国公司沃尔玛在中国开设的第45家大型超市在太原开业,标志着我省流通领域对外开放的新突破。截止2005年底,共有11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山西投资。山西的汾酒、陈醋、健身器材等知名品牌及红枣、核桃等土特产品己纳入沃尔玛全球采购范围,为山西产品走向世界带来了新的机遇。外资零售企业在我省的“圈地、扩张”为我省商贸流通业带来竞争与活力,我省零售企业也积极应对,“走出去”壮体强身。华宇、山姆士等连锁商业企业已经开始向北京、上海、温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进军。

(六)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确定,宏观调控能力增强

“十五”期间,我省初步建立了市场运行监测体系。一是建立了市场运行监测系统,包括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重点行业四个直报系统和社会信息搜集、专项调查、专家评估三个间接系统;二是大力推进了全省商品流通数据库建设;三是认真对600种商品供求进行排队分析;四是加强了对市场运行质量的分析,包括市场动态、市场综合、市场专题、市场供求等。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导向。

进一步完善了价格调控基金、副食品基金、粮食风险基金以及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三金一储),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增强。“十五”期间,各项基金和猪肉、食糖、粮食、食油、棉花等储备均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比“九五”期间明显提高,政府重视程度明显增强。

(七)推进法制建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十五”期间,我省在进一步落实流通产业发展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同时,结合我省的特点,起草、修订、颁布了《山西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山西省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等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我省流通产业依法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打破地区封锁,清理文件2252件,废止不合法、不合规文件15件,为建立统一大市场创造了条件。

加强对全省流通领域治理整顿,规范流通市场经济秩序,为流通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重点打击假冒伪劣、盗版侵权和商业欺诈等行为,对食品、药品进行专项整治。

积极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充分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诚信活动,对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相应惩戒。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推动了商务诚信体系的建设。目前,我省的商贸行业诚信度由“九五”期间的70%提高到“十五”期间的90%,商贸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初步形成。

(八)流通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五”期间,为实现大贸易、大市场、大流通的战略目标,整合内外贸资源,促进内外贸融合,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大体制改革力度。按照职能性质、业务归属进行了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2004年成立了山西省商务厅,对全省内外贸统一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

“十五”期间,我省90%以上的内贸企业完成了改制工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油、肉糖、食盐、棉花等生活资料的商贸企业,针对其政策性强、关系社会稳定的特点,实行了区别对待、稳步推进的改革方式;对国有大型商贸企业,坚持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重组、联合、兼并,打破条块分割、地域分割和隶属关系的限制,积极培育具有一定实力的流通企业集团;对国有中小型商贸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产权制度放开、经营方式放开、经营者选择放开的“三放开”原则,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联合、兼并、重组、承包等多种形式,转换了经营机制。形成多种所有制竞相发展,互为补充的流通新格局。

二、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流通业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就,但受发展阶段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在我省流通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十一五”期间努力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对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认识不足,政府对流通产业的发展战略、产业规划、资金投入、产业秩序、政策扶持、融资机会和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重视不够,与“先导”产业地位极不相称。

2、内外贸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内外贸融合速度和质量还有待提高。行业垄断、地区封锁、部门协调和隶属不清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

3、流通产业整体竞争能力较低。主要表现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较慢。流通主体规模偏小,行业零散度较高,组织化程度显差,经济效益较低,科技含量不高,结构不尽合理。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还未完成,还没有形成具有一定规模,核心竞争力强的大集团大企业。

4、流通法制建设发展滞后,法律法规供给不足,许多行业缺乏法制支撑,有些行业执法主体不清,监管缺位。流通领域尚未真正形成诚信风尚和环境,有效的社会信息共享机制亟待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有待增强。

5、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有待改善,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和市场风险调节基金制度还不到位,调控市场的难度加大,市场运行分析和预警机制有待加强。

三、环境分析

“十一五”期间,和平、发展、合作依然是当今世界潮流,局部地区冲突和恐怖主义威胁仍然存在,势必对经济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经济发展存在较多变数,但经济发展不会遭遇较大的国际政治风险。尽管国际原油等能源趋于紧张,但全球经济在未来几年处于发展阶段,整体仍将保持良好的态势,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WTO的过渡期将在“十一五”期间结束,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我国经济在金融、贸易、投资等方面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形成全球意义的经济区域合作。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跨国公司加紧全球布局调整,沿海省份也在加快向中西部的产业转移,竞争将更加激烈。国际贸易磨擦增多,发达国家会采取一些不对等的贸易保护措施,影响中国经济发展进程。

我国国民经济仍将保持稳定快速增长,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中部崛起措施逐步落实。我省经济也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经济总量和质量达到了新的水平,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明显,产业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等,这些为我省流通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我省作为我国东部和西北的大通道,北接京津唐和内蒙古,东连渤海经济圈,南通中原和湖广,西达西南和西北,是得天独厚的区域枢纽。己建和在建的省内高速公路和铁路网,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将根本改变山西交通和信息瓶颈,真正发挥山西承东启西的重要作用,为流通业快速扩张提供保障。

近年来,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明显。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要将流通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优先发展,在积极推动流通产业现代化的同时,推进内外贸整合,对我国流通体制进行了根本性改革,并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支撑流通业发展。充分表明“十一五”期间,流通业改革和现代化进程将大大提速,实现全方位跨越发展。

四、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提高流通业战略地位,发挥流通业先导作用,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内贸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流通改革,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构建现代和谐流通体系,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健全流通法律、信用、监测和调控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推进山西流通业快速发展,促进山西经济全面腾飞。

五、主要目标

2010年,全省流通业的发展目标是,总量实现倍增,布局基本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

——流通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大幅攀升。力争到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400亿元,年递增13%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12%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个百分点;批发零售餐饮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左右。

——流通规模化、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物流技术和营销技术在流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到2010年,全省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5%左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功能、服务水平和发育程度明显提升,消费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能够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消费需求,成为中西部流通现代化水平较发达的省份之一。

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800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大幅提高到40%左右,成为全国流通现代化水平较发达的省份之一。

六、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省流通业发展的战略地位

流通业的发展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流通业在连接产需、促进生产、引导消费、吸纳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先导作用日益凸显。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和战略角度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完成山西经济腾飞、中部崛起的艰巨任务。抓住机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复兴山西商业,开创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新境界,开拓山西流通业发展的新局面,使山西流通业在十一五期间达到飞速发展,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

(二)加快流通领域体制改革步伐

1、积极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

积极推动我省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建立现代流通企业制度。因地制宜地采取合资合作、兼并收购、转让出售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对国有流通企业进行改组改制,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整合,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营效率。采取“整体打包、债权转股”等方式解决企业不良债务。支持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流通企业改造。各地已完成改制的企业,要进行规范、完善。还没有完成改制的企业,要加快进程,加大力度。力争到2010年,已改制的国有流通企业达到100%,省直及各市直流通企业在2年内把出资人的职责移交给国资委。关系市场稳定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保留适当的国有控股企业,其余国有股权全部退出。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实行政企分开。对改组改制企业严格审核,监督检查。注意保全银行信贷资产,防止逃废银行债务。按照政策,妥善安置职工,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2、大力调整流通领域的所有制结构

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条件、经营范围限制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能顺利进入流通领域,特别要加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支持外地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来我省投资发展流通业。扶持吸呐力强、投资能力弱的中小企业,通过拍卖出售、合并加盟、清算注销以及鼓励民营企业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中小型流通企业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努力实现在“十一五”期间,流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资产总额占全部资产总额的比重达到80%以上。

3、加快培育流通领域大集团大企业

鼓励流通形式创新,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和特许经营等方式,进行跨行业、跨区域发展,快速实现规模扩张,提高规模效益。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向生产领域延伸,开展多元经营。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开展出口业务。支持商贸企业上市运营。按照精干主业,壮大规模的思路,把分散的国有资产向优势行业、优势领域和核心业态集中,实现国有流通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健全商贸流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做大做强一批商贸流通企业,使其真正成为流通领域的支柱和参与国际竟争的中坚力量。以华宇、美特好、山姆士等连锁企业为龙头,以盛唐物流、省煤运、省焦炭集团等物流企业为依托,力争到2010年培育出35个年销售额上20亿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内外贸结合,核心竞争力强,初步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集团及企业。

4、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

坚持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与发展中小企业并举的方针,形成大集团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各级政府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中小流通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便利。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等方面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健全中小流通企业促进服务体系,推进中小流通企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领中小流通企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大中小流通企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现代流通技术、现代营销方式和现代管理经验,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的现代化水平。重点扶持小而特、小而优、小而强、有品牌,吸呐就业人员多的中小流通企业向“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方向发展。

(三)努力构建现代流通市场体系

1、切实打破地区封锁

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巩固清理成果,健全清理工作制度,建立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山西省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工作领导组”的作用。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搞好配合,采取措施,对设置行政壁垒,妨碍公平竞争,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制度、政策和行为,坚决予以废止和禁止。尤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促进商品和服务在全国全省范围内自由充分竞争。“十一五”期间,我省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繁荣活跃的有形与无形商品与服务大市场。

2、认真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包括:大型重点零售商店、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规划的重点是: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郊区城镇商业区和专业特色商业街。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整职能,加强对城市商业设施建设的预测和分析,从宏观上调控商业网点和业态结构的平衡,减少盲目重复建设和无序之争。要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引导各方力量,通过各种渠道,投入商业网络建设,改善城市相对落后的状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城市商业网点政策、法规,提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有效性。同时要按照《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加强对外商投资商业领域商业网点的统一管理,外商投资也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人均零售网点面积增加到0.5平方米。通过网点规划,构建城市各要素协调发展,商业网点布局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群众满意的市场格局。

3、努力促进批发业整合发展

加速推进传统批发业转型升级,发展多样化批发经营方式,引导生产企业科学设置供应链流程,推进采购和销售环节的专业化。调整现有批发市场布局,整合现有批发市场资源,提升现有批发市场档次,创新现有批发市场功能。推广竟买制、拍卖制、电子交易等现代交易模式。“十一五”期间,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布局、强化功能、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新建、改扩建、联合重组等方式,集中力量,在主产区和主销地,城乡结合区域,规划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点,集散力强,专业化程度高,连接城乡辐射全国,贯通国际的高、中、低档次日用工业品批发交易市场、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材装潢批发交易市场、金属材料批发交易市场、新旧汽车及相关产品交易市场,使之成为商业集散中心、商业交易中心、价格影响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

4、积极推动拍卖、典当、旧货、租赁、汽车和成品油市场规范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拍卖、典当、旧货、租赁市场的监管。按照适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建立退出机制。鼓励发展租赁业,规范发展拍卖业,稳定发展典当业,大力发展旧货业。创新经营模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特行基础数据和档案,促进拍卖、典当、旧货、租赁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积极贯彻落实《汽车贸易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山西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细则,依法加强管理,规范汽车贸易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先进管理经验和营销技术以及完善的营销网络的投资者,开拓汽车贸易市场,提高我省汽车贸易整体竞争水平。

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和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加强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及早编制“十一五”期间全省成品油仓储企业规划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本着快捷、精确、便民、安全的原则,按照规划和市场准入的条件,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的设立申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成品油市场安全、有序、便民。

5、大力推进商品市场体系的标准化建设

加快制定完善市场形式及设施标准体系、重要商品及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市场标准信息管理体系和实施扩大体系、市场标准化检测和监督认证体系。加强内贸行业标准化队伍建设,明确商务部门、事业单位及协会的标准化工作职责及程序。

(四)积极推动流通现代化发展进程

1、努力提高连锁经营规模化和规范化水平

切实推进连锁经营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连锁经营的规模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运用现代流通技术和管理手段改造传统商业,推进传统百货店向现代化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专业店和专卖店等业态转型和功能创新。推动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延伸,逐步向石化、烟草、电信等行业及教育培训、旅游、租赁等多业种拓展。在完善直营连锁的基础上,鼓励特色突出、具有知名品牌的连锁企业、老字号企业,发挥商品、商号、配送、经营管理等优势,发展特许经营、专业连锁和自由连锁。吸引国内外著名连锁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连锁店和物资采购配送中心,参与我省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和竞争。支持我省企业到省外、境外开店设场,建立自己的营销网络和配送中心,拓展市场空间,提高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引导更多的生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入跨国零售企业的全球销售网络,带动产品出口。“十一五”期间,要以美特好、山姆士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大卖场、仓储超市;以唐久便利、金虎便利以及六味斋、双合成等老字号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方便人民生活的便民、利民店;以国美、三友等企业为依托,发展家电类连锁企业;以江南、东港、芙蓉酒家、三晋饭店等企业为依托,发展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的高、中、低档餐饮连锁企业;以益源、远东、万民等医药企业为依托,发展一批便民连锁药店。今后几年,重点培育20户不同行业的连锁龙头企业,并争取有3-5家进入全国连锁企业100强。

2、加快物流业发展进程

依据中央六部门《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我省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围绕我省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目标,制定我省现代物流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措施。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创新经营形式,打破行政区划和行业的束缚,把航空、铁路、公路运输融为一体,构建快捷畅通的立体交通体系,高起点、高标准合理规划建设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培育大型第三方现代物流骨干企业。通过大物流的带动,切实把我省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竞争优势和效益优势。“十一五”期间,贯彻国家发展亿吨级煤炭骨干企业政策,发挥我省煤炭集团的优势,整合我省煤炭资源,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运作,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争取国家资本金注入、银行信贷、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筹集资金,培育和发展若干个规模上亿吨和上千万吨的山西省煤炭集团,在省内建设煤炭配送基地,在秦皇岛、日照、天津港建设山西省煤炭分拨中心,组建山西焦炭联盟,在欧美筹建中国山西焦炭配送基地。形成立足国内、辐射全球,统筹产能,集交易与配送为一体,能够平衡国内外焦炭市场供需关系,影响调节价格,参与国际竞争的焦炭交易配送基地。广泛开展与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引进外资、先进技术、理念和管理经验,延伸我省煤焦产业链,进行煤炼油和焦炉煤气的回收,开发煤层气,建设立足省内、辐射全国的山西煤气生产配送基地和煤层气配送网络。加大对太钢不锈钢园区的支持力度,建设全球最大的特种钢生产配送基地。发挥我省小杂粮品种全、品质优的优势,在晋北和晋西北建设黄豆、高粱、攸面等小杂粮和红枣、核桃等农副土特产品加工配送基地。以大运高速公路为纽带,重点扶持太原、大同、侯马、运城、晋城五大物流园区建设。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建立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网络互通互联。

3、加速电子商务发展步伐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制定符合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整体战略,加大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标准、安全认证、网络支付、公共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社会信用体系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大网络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发展公共信息平台,推动社会、经济信息共享。推广电子政务,大力提倡政府网上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为全社会开展电子商务作出表率。高标准、高起点改造山西电子商务网,建立集信息采购与披露、网上洽谈、交易、支付、认证为一体、面向全国的区域公共商务门户网站,为各类企业参与网上商务活动提供平台。建立与我省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上的对接,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和管理。围绕我省重点支柱产业、突出特色,抓紧培育一批煤焦、冶金、机械制造、医药、旅游等行业专业商务门户网站,带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提高。总结中国煤炭数字交易市场(煤焦电子商务网)召开网上煤炭定货会的经验,积极推广到其他行业。推进企业和社区电子商务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结合,鼓励流通企业,建立网页和网站,开辟网上商城和在线交易会,建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平台,方便消费者网上购物或电话购物。“十一五”期间,全省所有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全部上网设立自己的网页,30%以上的企业设立自己的网站。

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流通现代化,以信息化提高企业竞争水平。“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商贸企业普遍采用销售及时管理(POS)和商场信息管理(MIS)系统,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多业态、跨区域的商业信息系统建设,促进采购物流和资源的集约化管理,推动单品管理、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供应链管理(SCM)和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力争5年内80%的重要商品建立可追溯电子档案和电子标签。同时,积极应对流通新信息技术的重大变革,跟踪研究国际上正在试验应用的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建设智能化配送中心和智能化仓库。

4、适度发展大型购物中心

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变化的需要,积极引导规划建设大型商业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十一五”期间,太原市要进一步规范好已运营的2个大型购物中心:即铜锣湾商业广场、和信摩尔商业广场,加紧建设好在建的四个大型购物中心:即山西世贸中心、中联假日广场、飞云现代城、五龙湾·阳光海岸。运城市进一步完善好今日国际商城。其它地市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也要积极推进商业购物中心发展,建设若干个大型购物中心,使其成为城市形象的亮点和经济增长点。

5、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聚集商贸有效资源,加快建设大型展览场馆和配套设施,扩大会展经济规模,不断提升会展水平。积极推进旅游设施、星级酒店、大型夜市等配套项目建设,简化会展审批制度,引进大型国际性和全国性展会,组织各种综合性、专业性会展和经贸交流活动,培育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品牌展会,打造开拓市场的会展平台。努力发展专业化的会展组织(PCO),筹建专业化的一条龙式的目的地接待公司(DMC)。鼓励山西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种有效会展,扩大企业影响。“十一五”期间,按照太原市城市规划发展方向,以晋祠路、亲贤街和长凤街为依托,整合现有会展配套资源,改扩建山西省展览馆和山西省煤炭博物馆,以及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以此形成山西会展中心,满足各种规模的会展需要。

6、实施品牌振兴计划

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制订保护传统老字号文化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全省老字号“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促进老字号企业经营机制和经营服务方式的创新。同时,加快培育开发流能领域的企业品牌和服务品牌。

(五)全面开拓城乡消费市场

1、积极推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

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合理规划,完善功能,示范带动,逐步扩大”的原则,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壮大社区服务产业,建设覆盖城乡的便民商业网络,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居民基本生活服务不出社区。根据消费水平、消费特点、消费习惯,制定社区服务业规划和建设标准,确定社区服务业发展目标和重点,注重工矿区商业网点建设。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充分调动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等的积极性,互连互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业的建设。积极鼓励商贸服务企业,通过直营、特许等方式向社区延伸服务网络。努力引导失业人员,利用优惠政策到社区立业,发展社区服务业。“十一五”期间,便利店、早餐店和再生资源回收站覆盖全省90%左右的社区,平均5个左右社区建设一个大众浴池。在此基础上,培育国家级示范社区46个,省级示范社区20个,基本形成以中小型超市为骨干,以不同规模,不同业种的专业店、专卖店、餐饮店为基础,集零售、餐饮、美容美发、肉菜、洗染、医保、书店、家政服务和废旧物品回收等于一体的综合便民网络。

2、大力推进农村商品流通发展

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建设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改变农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现状。启动实施“双促”工程(通过标准化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化,通过连锁化促进农产品零售环节的规模化),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功能完善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生产资料营销体系,完善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促进农产品更方便更快捷地进入零售终端。采取有效措施,多种渠道,加大对农村商业网络的投资力度。支持一批农产品经营流通企业向规模化发展,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具有相当实力和一定连锁经验的企业向农村延伸,建立和改造农家店;支持连锁超市和大型零售企业直接从产地采购农产品,或与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支持供销社在流通中服务功能的发挥;支持各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从事农产品流通工作,培养农产品流通带头人。“十一五”期间,培育与发展50个标准化或“无公害”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其中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的20个,重点培育5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发挥他们辐射和带动作用。建设与改造6000家标准化连锁农家店,覆盖全省80%的乡镇和20%的行政村,初步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营销网络;建设与改造1000家标准化连锁农资店,覆盖全省80%的乡镇,力争连锁企业销售额占全部农资销售的2/3以上,形成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农资营销体系;积极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农产品连锁销售额占全部农产品销售额的1/3以上。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具有较强区域特征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3、努力促进新型消费成长

研究消费需求的发展变化规律,努力发挥流通促进消费的功能,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手段,优化消费结构,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新型消费方式。大力发展信贷和租赁消费等,努力扩大信贷和租赁消费品种、范围和规模。重点培育汽车、建材、电子信息、通讯、旅游、健身等消费热点。积极发展“假日消费”。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支持各银行与流通企业在充分协调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推广银行卡,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引导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拓展服务范围。

(六)统筹内贸发展和对外开放

提高统筹内贸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认识,转变对外开放的观念,制定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研究新阶段对外开放政策,明确当前对外开放重点。“十一五”期间,统筹内贸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点是:统筹协调好内需与外需的关系,以扩大内需为主,招商引资为辅;处理好有效利用内资与合理高效利用外资,产业内移与外移,经济安全自主与投资准入准出的关系;协调好内贸发展与参与全球多边、区域合作的关系;解决好流通产业结构升级和国际流通产业转移的关系;制定好流通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统筹发展战略和政策。“十一五”期间,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深度开发国际市场。着眼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重点引进具有产业龙头带动效应的跨国公司来晋落户,鼓励开发核心技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发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功能。制定鼓励开放和发展流通业的引导目录,细化招商项目,加大推介力度。完善投资促进体系,形成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共同招商引资的促进机构。发挥山西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作用,培育一批招商企业。优先发展主导产业,推出优良资产,梳理并购项目,实现引资,引技,引智新突破。推动商贸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扩大境外市场规模。

(七)加强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实施“三绿工程”

1、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

依法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重点净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加强对屠宰环节监管,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十一五”期间,全省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大中城市的进点屠宰率达到100%,有效保证城乡居民肉品消费安全。推动生猪屠宰加工的工厂化、机械化、规模化发展,企业技术设备水平得到明显改观,力争全省绝大多数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达到屠宰加工的三星级以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0%的县城屠宰场点基本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有效提高城乡居民肉品质量。同时,积极探索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争取进点屠宰率达到90%,加强全省生猪屠宰执法机构建设、明确执法主体、理顺监管体制。。

2、强化酒类流通监督管理

酒是一种高税利且关系消费者身心健康的特殊商品,重视酒类产业的发展,是客观、现实的迫切需要。“十一五”期间,要在加强酒类产销管理的同时,借鉴四川等省经验,由商务部门牵头构建统管全省酒类产销的监管机构。酒类经销机构要上规模,上等级。根据各市、县经济发展状况及城镇发展状况,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统一规划全省酒类经销企业网点,避免资源浪费及布局不合理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生产厂家也要在规模、等次方面上新台阶。在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关停那些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的小酒厂。

3、全面实施“三绿工程”

大力推进“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建立健全保证食品安全,合理使用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消费的法制保障、技术支撑、政策扶持、社会信用、组织保障和舆论监督六大体系。“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宣传和引导“三绿工程”,每年十月份为三绿工程宣传月。从2005年起,每两年参加一次“中国三绿工程博览会”,全面展示三绿工程成果。积极推进绿色消费进社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形成有利于食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方式。加快培育绿色市场,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疫、检测体系,尽快形成具有保证食品卫生质量,有利于合理使用和节约资源,符合环保要求的销售网络体系。鼓励建立“无公害”“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打造绿色食品品牌,促进绿色生产。贯彻落实《绿色批发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加快绿色市场认证步伐,择优选择一批企业授予“绿色食品示范单位”称号,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绝大多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达到绿色市场标准,其中通过绿色市场认证的市场达到50家;大中城市的60%农贸市场退路进厅或改为连锁超市,连锁超市销售生鲜食品的比重大副上升。开辟绿色通道。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进入绿色通道的食品都能符合卫生质量标准要求。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建设节约型流通产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流通领域,广泛采用节能、节水、节材、节电产品和技术,改造传统流通业,推广各种新型清洁高效的流通设施与技术,限期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设施,减少资源在流通过程中的损失,扼制流通领域的浪费现象。

(八)完善市场运行监测调控体系

1、积极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建立准确监测、深刻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及时调控的省、市、县三级商品市场运行监测调控体系,并纳入商务部全国监测调控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和茧丝绸行业等四项监测制度,实施对市场规模、运行质量、消费结构、网点布局、重要商品、重点企业、现代化水平、组织化程度等八大市场监测指标的监测,重点加强钢材、煤炭、焦炭、水泥、电解铝、化肥、棉花等重要生产资料的监测,及时发现投资的变化趋势,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跟踪监测粮食、肉类、蔬菜、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的运行状况,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市场供应。建立社会信息收集、专项调查、专家评估等三个间接监测系统,对各类相关市场信息进行搜集、分类、加工、分析、估测和利用,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发挥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作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依据。

2努力完善应急调控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进一步完善省级猪肉、食糖储备制度,建立牛羊肉、鸡蛋、大路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做好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保障特殊情况下应急需求。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协调机构,完善应急预案。选择一批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建设应急商品投放网络,明确应急商品品种,应急商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食盐、饼干、方便面、矿泉水、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发电机、应急灯、对讲机、净水器、清洁用品等17个品种。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储备和应急调控制度。采取信息引导、企业供应链采购、区域间调节、动用储备、组织进出口、定量或限量销售、依法征用等措施,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九)建立市场信用体系

1、健全商贸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

以强化信用意识,促进诚信经商、防范交易风险为目的,引导商贸企业建立以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价、信用自律、信用档案管理和信用信息互通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管理制度,逐步使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抓紧建立重点商贸企业的信用监督平台,完善社会信用的评估体系和监管系统。尽快健全政府与企业的预警信息网络,实现产业保护工作前置化。对流通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特别是对财务出现危机的企业,及时启动预警机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企业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方面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部开展联合征信活动,对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相应处罚。重点加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国计民生和人民健康安全行业的诚信自律建设。强化会员的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观念。支持行业协会配合政府开展监管和公共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行业规划和资质认证制度。行业协会能从政府部门脱勾的,要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实现政企分开,真正发挥出协会的中介服务功能。

3、继续开展“诚信兴商”活动

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引深“百城万店无假货”、“青年文明号”“重合同守信用”、“巾帼建功”等活动,提高全省流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每年结合全国“9·22”公民道德宣传日,在流通领域开展一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经验,开展竞赛,树立榜样,扩大宣传,推动全局。加强监督,建立商业信用公告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信和谐的良好氛围。重要行业、特殊行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要求持证上岗。

(十)健全流通业法律法规体系

1、推进立法普法和依法行政进程

及时研究我国我省流通领域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情况,借鉴国外经验,制定出符合我省实际,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十一五”期间,要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法制办,做好《山西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山西省屠宰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修改完善已出台的《山西省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同时,根据国家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我省地方条例或实施细则。针对人民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在国家有关法规未出台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我省的地方法规,制定我省规范流通企业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大力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让商贸系统的从业人员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真正实现依法从商、依法兴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权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务领域的违法和犯罪活动,为全省流通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2、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的整治,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注重山西商业“老字号”,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等欺诈行为。推动建筑、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整顿,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通过五年的集中和专项整顿,以及综合治理,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根本遏止,各种市场主体行为得到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十一)提高餐饮服务业的竞争能力

调整餐饮服务业经济结构,转变餐饮服务业增长方式,开拓和繁荣城乡餐饮服务业市场。制定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的行业标准和规划,开展餐饮服务业评等定级,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鼓励名牌、老字号企业实施连锁经营,提升餐饮服务业竞争水平。扶持经济实用型大众餐饮服务企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加强对餐饮食品卫生、安全和营养水准的监督和指导,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饮食风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十一五”期间,培育一批晋菜面食名厨、名品、名店,打造山西特色饮食文化,发展10家具有全国影响和龙头作用的餐饮品牌企业,做好3个品牌展会,创建50家“绿色饭店”。

(十二)加快商贸人才储备和培养

加强商务行业人才培训,为优秀商务人才创业营造良好发展机遇。支持大专院校、研究院所设置高级商务管理学科,鼓励中介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从业人员培训,吸引外省优秀商务人才来我省创业、立业。邀请商贸方面的专家、学者包括有实践经验的杰出领袖,到机关和流通企业进行讲课,组织流通业精英到国外、省外进行考察学习。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面提高我省流通业人员整体素质和竞争水平。“十一五”期间,引导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国际商贸学院和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专院校,以及中科院等科研机构,设置多个符合我省实际的流通方面的学科,培养现代流通管理人才。选择一批不同专业,学科突出的优秀专家学者,设置一个专家人才档案库。对每年高等院校毕业的优秀商务人才,尤其是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特许经营等专业的毕业生,设置一个专业人才档案库,为流通现代化储备人才。建立一个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的商务科研机构,重要课题由专家进行了科学论证。

七、政策措施

(一)省财政在预算内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作为国家配套资金和省级引导性资金,由省商务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支持流通业发展。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配套资金。

(二)允许国有流通企业通过将其使用的、已划拨的土地在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纳入企业总资产冲抵企业债务;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有流通企业可以通过出售所持国有产权抵偿历史债务。

(三)国有流通企业享受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晋政发[2004]46号)的政策措施;对流通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的营业或办公用房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划拨土地的收入,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对向企业经营者或职工定向出售的国有中小流通企业资产,应规范“招拍挂”程序,在履行决策、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审核程序后,要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卖给本企业职工,卖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要切实妥善安排好原企业的职工;纳税确有困难的流通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减免生产性用房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省属流通企业集团用于托管企业职工下岗分流、身份置换改革的费用,可记入企业经营费用。

(四)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和自谋职业从事服务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要按规定落实好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

(五)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对重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重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库、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六)对省内跨区域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报经批准后可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财政部门应制定妥善办法,保证门店所在地的财政收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对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按照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由总部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对新办的物流企业、餐饮连锁企业,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流通企业购置的信息化系统设备,报经批准后,可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八)企业利用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可在依法办理经营性用地出让手续、按市场价格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出资。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对旧仓库等设施进行拆迁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所在地政府在拆迁或收回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时,应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并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的安排。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办理土地使用权处置手续后不作为土地使用权交易处理。

(九)对企业承租的经营性直管公房,可在企业改制后,由企业继续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建立租赁关系,也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公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使用企业。

(十)在城市开发建设的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商业网点用房、用地,以及作为小区公益性资产的便民网点,不得挪作他用。为了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商业网点建设应严格按照商业网点规划审批。

(十一)重点流通企业实施内部重组过程中,涉及到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可适当减免有关费用;未涉及产权变动的,内部收益转移不重复缴纳规费。经商务、工商、农业、税务、质监等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对集贸市场管理费减半征收。对进入市区的物流配送车辆,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发放货车临时通行证,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十二)加快销售电价分类改革,积极推动流通企业与工业企业用电同网同价。各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低收入群体的洗浴问题,优先保证便民浴池用水,并实行优惠政策。

(十三)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除药品经营、卫生许可、网吧实行一店一证外,文化、新闻出版、烟草等管理部门的证照,均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管理部门应当在其批准文件中列明取得相应许可的各分支机构名称。各分支机构凭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通信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申请,要简化程序,及时审批。

(十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流通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应依法进行,严格禁止乱检查、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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