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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内蒙古自治区煤田火区治理规划

2008/6/13 11:01:3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内蒙古自治区编制的煤田火区治理规划,同意在2012年前完成内蒙古境内全部116个火区、共计1903万平方米的火区治理工作。
    内蒙古煤田火区主要分布在桌子山、东胜、准格尔、古拉本、乌达等5大煤田。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新疆等自治区煤田火区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宁夏、新疆自治区加快煤田火区治理进度,在摸清火区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综合治理规划。据此,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开展了煤田火区勘查工作,经多次修改完善后,编制了火区治理规划,提出根据火区燃烧状况、地域分布情况、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等因素,分阶段开展火区治理,于2012年前完成全部火区治理工作。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认为,内蒙古自治区经过多年来在古拉本和乌达煤田火区的灭火施工,基本掌握和积累了适合火区特殊地质条件的灭火技术和经验,建立了基本适合内蒙古煤田火治理特点的火区治理体系,为全面开展全自治区煤田灭火工程奠定了基础。
    批复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要进一步加强煤田火区治理组织机构建设,在灭火过程中贯彻煤炭产业政策,推进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按照先灭火、后技改、再生产的原则,加快灭火进度,提高灭火质量,完善火区煤田管理办法,并做好灭火成果的保护工作。
    我国煤田火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宁夏和新疆自治区。早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了新疆、宁夏自治区的煤田灭火规划。根据规划,宁夏、内蒙古、新疆将分别于2011年、2012年和2015年前完成境内所有火区治理,使这项保护煤炭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展开。

来源: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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