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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委积极采取措施保障电煤供应

2008/6/20 16:05:40       

     天津市经委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天津市电煤供应。主要措施是抓好“三落实”和建立三项制度:一是落实煤源。积极组织各企业和电厂到山西、内蒙等产煤大省重点煤矿落实煤炭资源,并通过从非国有煤矿购买自采煤和从港口等流通渠道采购高价煤做补充;二是落实运输。抓住国家电煤运力向京津塘倾斜的有力时机,千方百计落实电煤运输计划,提高北京铁路局和太原铁路局运输计划的兑现率。三是落实资金。日前市经委已协调市电力公司向军粮城电厂预付2000万元购电费,以缓解该厂购煤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时密切关注其它电厂流通资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建立电煤运输联动机制。市交委、市经委、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等部门组成天津市电煤运输协调工作小组,做到电煤储存和运输日有报表,周有调度,月有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电煤运输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建立日报制度,及时监控各电厂电煤的进货、消耗以及库存情况,电煤运输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保障信息畅通。     

    建立电煤供应预警机制。根据全市主要电厂存煤情况,对低于存煤警戒线要求的,及时做好预警工作,并采取措施确保电厂正常运行。通过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天津市奥运会期间和电力迎峰度夏的用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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