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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一煤矿出怪事 出事5人亡矿主反升官

2004/2/16 0:00:00       
    湖南省宁乡县大成桥乡村民苏自然在该乡仁寿村煤矿担任法人代表期间,该矿曾发生两起重大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就在死难者家属企盼着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时候,苏却更上一个台阶,成了该乡下属企业第一煤矿的法人。
    据《潇湘晨报》报道,据死难者家属反映,2001年11月30日,仁寿煤矿曾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3名矿工在事故中遇难身亡;2003年10月27日,两名 矿工在非法用电过程中不幸触电死亡。当地村民说,苏自然在担任该矿法人代表之前,从未接触过煤炭行业,根本不懂安全生产和地下采掘等知识。他们认为,在以上两起事故中,作为法人的苏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上级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追究。
    就在死难者家属企盼着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时候,苏自然于2003年12月初一跃而成该乡下属企业第一煤矿的法人,当地村民对此感到不可理解。2月15日下午,记者就掌握到的情况采访了该乡党委书记袁德强。袁德强告诉记者,对以上两起事故,上级有关部门已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他认为,苏本人没有太大的责任。袁德强说,在第一煤矿经营权的问题上,乡党委政府完全可以由自己做主,挑选承包者。在得到上级有关领导的批准后,该乡决定将经营权承包给苏自然个人。“这中间绝对不存在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袁德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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