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结出硕果。长江引航中心在南通与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了隆重的交接仪式,该公司港内引航业务将由长江引航中心接管,这标志着长江干线引航业务实现由“长江引航中心一家引领”,至此,交通运输部规范长江引航秩序工作“规范动作”全部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07年以来,在部水运司、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江苏海事局、长江海事局等相关单位积极推进下,取缔了长江干线多家非法引航机构,长江引航中心先后与长江海事局所属分支局、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了引航业务交接协议,实现自长江干线宝山交接区至云南水富间的长江引航业务由长江引航中心一家引领。
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金义华表示,开展规范长江引航秩序工作,实行“一港一引”、“一水一引”,真正体现了引航的公共服务职能,将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引航秩序,有利于为各港航代理单位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对于加强引航业作风建设,提高引航服务能力,提升对外形象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长江引航中心主任汪吉发表示,长江引航对外代表国家行使引航主权,负责对进出长江的外国籍船舶实行强制引航,对内接受国内航运公司申请,对进出长江的国内船舶提供引航服务。此次长江引航中心完成对长江干线的统一引领,将更加有利于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沿江经济的快速发展。
来源:中国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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