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一度时期,很多电力企业形成了一种习惯,购买电煤多不签订合同,这就造成很多煤矿无责任供给,政府对此也不好插手。今年6月19日,山西省经委下发文件,要求省煤炭销售办公室指导督促各国有煤炭企业,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重点电煤供应合同,全力保证省内外重点电煤计划的落实,并将对无故未完成重点电煤供应的企业,限制其非重点煤炭合同的计划提报。
“凡重点合同,尤其是电煤重点合同,无论是正式计划,还是补充计划,均足量提报。”省经委有关人士说,只要煤电双方签订了省内重点电煤购销合同,省经委就会同煤炭局、省煤炭销售办公室和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等部门,做好重点电煤购销合同的统筹协调工作。
来源:山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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