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唐山港、开滦集团、秦皇岛港正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执行情况,这标志着三个直报监测点正式运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物价局在唐山市召开由唐山港等9家煤炭运销企业参加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座谈会。会议认为,唐山港、开滦集团前段执行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较好,干预得力。
据介绍,此次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规定,从今年6月19日至12月31日,主要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850元/吨,煤炭生产企业的电煤合同要不折不扣地兑现直供电厂合同,未按合同执行的,除相应削减次年合同运力计划外,按价格违法所得收缴相应差价款。
据悉,同时被列为国家直报点的还有天津港。
来源:上海证券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