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部门加大对全省海上煤炭运输工作的协调指挥,建立海上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电煤运输畅通、及时;同时,制定了电煤运输应急预案,提高重点物资应急运输能力。
山东省交通厅要求相关单位全面抓好港口电煤接卸和疏港工作,及时掌握电煤运输动态,对海上煤炭运输应急运力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港口接卸转运调度,确保电煤运输“三优先”,即优先安排电煤运输船舶通行和靠泊,优先安排转运电煤船舶接卸,优先安排电煤堆存库场,确保火车、船舶随到随装(卸);对疏港、集港电煤运输车辆,坚持“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和“一次检查、全程通过”的原则,对超载50%以下的电煤运输车辆,不卸货、不处罚。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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