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从源头上严禁车辆超限超载。对不符合国家公告标准的汽车生产企业,责令停产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改变车辆(含油汽罐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拦板、加厚钢板等非法改装车辆,强行进行拆解,恢复车辆原状,并予以处罚;对不符合标准或私自改装的车辆,不得办理行车执照、营运手续和养路费缴纳手续。
河北省政府要求县级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在农村公路入口处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和限行设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同时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交接处的稽查,防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
《意见》要求重新调整全省治超检测站布局,重点把住省界、原材料产地和集散地、重要的关口要道。发现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相关部门要责令车主自行卸载或强制卸载。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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