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事故与安全 -> 安全事故

山西阳泉"8.14"矿难致28人死 22名责任人受处分

2003/12/29 0:00:00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前正式宣布山西省人民政府给予在今年“八·一四”矿难中二十二名事故责任者处分的决定。
    今年八月十四日十二时三十五分钟,山西阳煤集团三矿裕公井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二十八名矿工在事故中丧生,煤矿直接经济损失达二百多万元人民币。
    山西省政府日前作出决定:三矿通风区区长尹某 、副总工程师李某,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建议开除党籍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阳煤集团总经理、阳煤集团董事长、三矿裕公井主任、三矿副总工程师等二十名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行政降级、及留党察看一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山西省政府行政处罚阳泉三矿五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事故发生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直接责任人尹某,违反煤矿企业通风瓦斯管理制度,明知工作面没有安全排放措施,自己不到排放现场直接指挥,也未安排其他井区负责人到现场监督检查,致使井下矿工在缺少统一指挥和安全监督的情况下违章作业,从而酿成这起震惊全国的惨剧。
    后经国家、山西省事故调查组进行技术调查和缜密分析,认定阳煤三矿裕公井K七二一0工作面切眼巷,在排放瓦斯的过程中,未按安全规程落实控制瓦斯浓度、停电、撤人等防控措施,致使此工作面南六副巷风流瓦斯浓度超限,为事故发生埋下严重隐患。
    事故调查组同时还认为,在该区域作业的职工违章操作,带电检修信号电缆时接线盒发生短路,由此产生的电火花进而引发瓦斯爆炸。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