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历经6年,仍旧面临许多难以攻破的改革难点。从2002年组建中国电监会开始,国际电力监管援助计划“Regulatory Assistance Project”(RAP)就开始承担电监会外国专家任务,并担任至今。
近日魏雷克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以一个“第三者”的眼光去看待和评价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
《21世纪》:能否介绍下RAP与中国电监会的关系?
魏雷克:“Regulatory Assistance Project”(RAP) 成立于1992年,是致力于促进各国电力监管政策与监管技术的非政府组织。从1999年至今,RAP建议并协助中国建立电监会,并承担专家任务至今。
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也步履维艰地走过了6年,作为一直参与帮助中国建设电力监管体制的“第三方机构”RAP,一直是中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顾问,并是很多具体建议的制定参与者。
《21世纪》:能描述下你对中国的市场化电力监管体制的构想吗?
魏雷克:1999年,当RAP刚来到中国时,在我们给中国政府的所有建议中,首当其冲的便是中国需要一个强大的独立的能源监管机构。当时,世界银行和其他一些组织也做了相似的建议。2002年,国家电监会(SERC)创立了,它最初的职责主要是监管中国电力市场化。5年过去这个市场还在继续建设中。
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建设电监会的组织架构,并且对中国的能源生产、监管办法、市场化道路上给予建议。在我看来,中国市场化的电力监管体制是市场配置资源,打破垄断的,实现了电源多元化,政府换位为真正的市场监管者。
《21世纪》:你如何看待当前的中国电力体制的改革?
魏雷克:中国的市场化仍然在进行中,但是显而易见,这种推进速度是比较慢的。
我们跟中国电监会打过很多交道,发现当前中国的电力价格改革应该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因为国外的电力监管部门都具有对电价的监管权,而中国电价,不管是电厂电价还是电网电价都掌握在发改委手里。
《21世纪》:除了电价因素外,你认为当前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难点还有什么?
魏雷克:仅从电监会的工作体制来看,电监会手里还缺乏行业准入门槛的制定权力,这个关系到监管对象的内容,如果电力企业都是垄断国有企业,电监会监管势必难以见效。
当前最重要的是在一个确定行业准入门槛下,允许民营企业等多元化资本进入电力行业,从而使电源多元化,打破垄断,降低电价,进而使用户受益。
所以电监会并没有获得完整的电力监管职能,缺少价格和市场准入这两个最重要的监管工具,导致电力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21世纪》:对于这些问题,电监会等部门有没有具体的动作?
魏雷克:实际上,电监会自己也意识到了我所说的难点,也很积极地推进这些领域的改革,但是实际收效很小,改革进程很慢。
但是,我觉得中国电力监管部门正在向前迈着重要步伐。我在中国工作的这几年,看见的真实情况是,发改委, 电监会等部门有很多能干的中国官员,他们对于如何改变当前现状做出了大量努力和思考。比如节能环保调度的环境监管方式。
《21世纪》:你如何看待中国“煤电联动”政策难执行的问题?
魏雷克:中国的煤价一部分受国际价格影响,因为中国内陆运输能力的问题,部分地区必须进口煤,从澳大利亚甚至美国进口;一部分由政府定价,还有一部分非国有煤矿在影响煤价。而当前中国的电力集团和电网公司都是国有的。
但是在美国,电价总是会随着能源变化而变化的,国家不会补贴亏损的公司,但是发电公司会申请政府提高电价,每个州都是这样。发电公司有权利将价格提升到能弥补成本的水平,不过,这个“成本”的合理程度,是要由政府来核定的。
来源:21 世纪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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