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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55吨以上货车 普通公路也禁行

2008/10/20 11:40:06       

     “11月1日起,全省128个普通收费站试行计重收费,55吨以上货车,坚决禁止上路,上路要惩罚性收费,执法部门需在第一时间消除违法状态。”就即将推行的普通公路计重收费政策,省物价局昨日作出特别说明。

    “不是说交费就可以上路,而是要让这些车寸步难行。”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处长说。据介绍,55吨以上货车执行的是应急收费,对车货总重在55吨以上的六轴货车(与超限超载认定称重检测结果误差范围在6%以内的),以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超限运输通行证》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特种车辆,要按实际车货总质量,以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和相应的收费补偿系数计收。这些车辆,不再享受递减优惠,通行一级公路、普通二级公路,标准装载以内部分,分别按照基本费率的3倍、4倍计收通行费。通行一级和二级公路,超出标准装载的部分,都按照基本费率的 20倍计收通行费。

  “通过经济手段鼓励车辆合法装载运输,限制超限运输,遏制超限运输反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三部门联合发文强调,各收费站发现车货总重55吨以上货车,也必须立即上报所在地政府治超办,配合治超执法人员彻底消除违法。

来源:中国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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