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原则同意灵武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2×100万千瓦)、六盘山热电联产项目(2×33万千瓦)、青铜峡铝业自备电厂项目(2×30万千瓦)、水洞沟电厂新建工程(2×60万千瓦)和鸳鸯湖电厂新建工程(2×60万千瓦)列为“十一五”后三年开工备选项目;要求国家电网公司抓紧开展宁东至山东±66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要求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做好清水营煤矿投产验收工作,做好红柳、麦垛山及石槽村煤矿和聚甲醛项目开工准备工作。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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