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耗煤行业 -> 冶金行业 -> 行业新闻

明年起首钢等企业集团将停止合并缴所得税

2008/11/6 9:03:51       
    记者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09年起,大型企业集团将一律停止合并缴纳所得税。业内人士接受中国证券网采访时表示,这一措施将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有利于其通过增加政府支出的方式来刺激区域经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平稳实施,根据新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或按国务院规定条件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在2008年度继续按原规定执行。从2009年1月1日起,上述企业集团一律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通知涉及的企业包括三大石油公司在内的中央企业,以及包括首钢、武钢在内的大型国有企业,总计106家。

    此类大型企业在主要城市均设有分公司。以中石油集团下属的新疆油田公司为例,虽然该公司在新疆获得了利润,但是由母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后,新疆财政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人士认为,考虑到新税法实行了法人税制,企业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原则上应独立纳税,合并纳税应从严掌握,这样也有利于减缓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期,“土地财政”收入受到较大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停止执行合并纳税的措施对地方财政意义重大。在税收收入的来源增加后,地方政府有条件扩大支出,保障区域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中国证券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