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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20家煤炭企业变相涨价可罚50万

2008/11/14 11:25:58       

        从即日起,乌鲁木齐物价部门将对煤炭市场价格进行检查。

  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发改委了解到,为保持煤炭价格相对稳定,将重点检查国家和自治区煤炭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

  乌鲁木齐价格监督局负责人说,乌鲁木齐有20多家煤炭生产、经营销售企业,都会列入此次检查范围。煤炭经营者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煤炭价格及变相涨价,物价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自治区今年实施的煤炭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分国有煤矿和地方煤矿,5000大卡/千克的发电和供热用煤出矿价每吨不超过100元(含税), 发热量每增加或减少100大卡/千克,每吨出矿价相应提高或降低3元;但发电和供热用煤出矿价格南疆及哈密最高不得高于110元/吨。

来源: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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