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山西省财政厅宣布,山西省安排9700万元专款,用于鼓励企业开发利用煤层气,以解决山西省一度出现的“气荒”现象。
目前,我国已正式启动煤层气补贴工作,对企业抽采煤层气用于民用燃气、锅炉燃料、汽车燃料、化工原料、非上网自用发电等方面,给予每立方米(折纯)0.2 元的补贴。山西省也制定鼓励政策,对开发利用煤层气,省财政厅按0.05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此次下拨的9700万元涉及34个企业,补贴煤层气共计3.87亿立方米。
来源: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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