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缺煤”
煤山矿海,以往“资源大省”山西最不缺的就是煤。但在今年暮秋、初冬,煤炭却成为这里的紧缺物资。
山西省统计局提供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近期山西省多数地方煤炭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呈现上涨势头,长治、晋城、运城等地煤炭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一些地方涨势非常明显,如临汾、平遥、兴县、永济、浑源等,涨幅最低在17%以
上。
以临汾市为例,煤炭价格自8月下旬开始上涨,进入9月份煤炭价格几天一涨,一个月之内就涨了四五次。出厂价由月初的120元/吨逐渐涨到140元/吨、160元/吨、180元/吨、200元/吨。市场上的销售价也由月初的170元/吨涨到180元/吨、190元/吨、200元/吨、220元/吨。
目前煤炭出厂价月底比月初上升67%,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0%;焦炭价格也卖到360元/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0%。
太原钢铁集团公司今年煤炭采购计划任务是340万吨,每日太钢生产需要消耗1万吨煤,尽管与太钢签订供煤合同的单位有35家之多,但从8月下旬开始,70%的供货单位不能按合同时间供货,有的供货单位供煤数量不足合同数额的20%。由于煤炭供应不足,9月份一个月时间内,焦化厂就出现4次配煤系统停止运行,而焦化厂是钢铁生产的第一道工序。
山西省最大的钢铁民营企业海鑫集团,一天用于焦炭生产的原煤需要3000多吨。由于采购不到原煤,靠一些洗煤厂储存煤的供应勉强维持了一个月。到9月25日,这一部分煤也被用完,海鑫只得与澳大利亚签订供应合同,从海外进口精煤7万吨。
煤炭占到火力发电企业成本的70%以上,煤价升高也直接影响了山西发电企业的经营,比如山西娘子关电厂所使用的发电用煤,其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了近40元/吨。由于国家实行“煤电指导价”,电厂在采购原煤时采取价格相对固定的办法,面对突然的煤源紧张、煤价上涨,太原等地只有频频拉闸限电。
冬季来临,居民的供热成为眼前问题。由于价格的上涨、煤源的紧张,各地供热公司储备煤开始吃紧。比如,大同市供热公司反映,截至10月30日该公司原煤储量只有1.45万吨,而要想保证供暖,至少需要12万吨煤。
山西煤炭产量占全国近1/3,煤炭外调量占全国省区煤炭净调量的80%。山西煤紧,牵一动百。不仅国内市场在看山西的脸色,由于中国供韩国的动力煤合同不能按时履约,韩国几家电厂的存货数量接近警戒线水平,韩国电厂连续告急。
整顿
煤炭价格陡涨、煤源看紧缘于山西“8月矿难”。进入8月份以来,山西省煤矿连续发生三起特大事故,均出现重大伤亡。最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这三起事故中的两起并不是发生在安全状况差、安全管理薄弱、先天发育不良的乡镇煤矿,而是发生在国有大矿。与此同时,记者在山西省有关部门看到的统计是,8月矿难之前的1-7月份,全省工矿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了125%和94.2%。连发的矿难促使山西省委、省政府紧急刹车,全省煤矿除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晋城矿业集团公司4家国有重点企业外,所有煤矿从8月19日零时起停产整顿,必须通过严格的复产验收方可复产。
按照当时的计划,各矿停产一星期进行安全整顿。但实际上,对绝大多数的煤矿来说,这个“停产令”是一直延续至今并将继续延续下去的。11月初记者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了解到,到10月底,全省3692个地方煤矿,有732座各类煤矿通过复产验收、恢复生产,其中市地营煤矿33座、县营煤矿102座、乡镇煤矿600座,恢复生产的煤矿不到总数的20%。按照“停产令”根据国家规范制定的复产验收要求,众多矿井看来难以过关,比如“全省902个高瓦斯和按照高瓦斯管理的矿井在整顿期间必须完成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未完成的不得验收;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煤矿整顿期间必须建成双回路供电系统”。
据了解,在山西,生产安全条件相对落后的乡镇煤矿数量,占到其全省煤矿总量的90%。而据统计,各市地未按要求建立双回路供电而停产的6万吨以上煤矿达1189个;36个重点产煤县,年产3万吨以下 含3万吨)没有实行壁式开采的煤矿共1129个。要这些矿井年内全部达到有关验收标准,基本是不现实的。而按照“停产令”规定的要求,2003年年底前仍不合格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由市地组织关闭。对各地很大一部分矿井来说,其结局看来会恰如太原市委副书记李荣怀对本地状况的决心和判断:“对太原市来说,整顿煤矿,只有一个字:关”。
煤治与吏治
煤炭是山西无庸置疑的经济支柱,但是记者注意到,在目前这样货源越发紧张、价格持续走高的情势下,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省长刘振华仍然在不同场合坚持强调,虽然“城乡用煤高峰即将到来,煤炭市场将趋旺,但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采取过硬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范围和程序进行验收”,“要充分认识山西省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要像防治SARS一样抓煤矿生产安全”。刘振华将目前的煤矿安全提高到“一鼓而上”防SARS的高度,一方面在说明形势的严峻,而实际上也是对下属各级政府和官员设置了“问责”底线。我们可以清楚地记得,半年前SARS流行中各级官员在上级政府强大“问责”压力下一丝不敢懈怠的表现。而目前在山西,这种“防矿难犹防SARS”的问责,就记者的了解,已经由危机情势下的临时性安排进一步过渡为“制度”。
在10月的下旬,山西省《关于对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正式实行。刚刚正式实行的《暂行规定》,除对市、县、乡、村四级负责人的相关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外,还规定将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定的当地行政负责人进行最高至撤职的处分。处分的依据,将不再像以往是根据已发生了事故,而是只要出现擅自开采,就将依此问责,这实际上是国内前所未有的,而且《规定》把对干部的监察问责落实到每个月,在乡村甚至是五天。
由于复产验收的责任重大、标准严格,以及对擅自开采的严厉“问责”制度的施行——“把这次停产整顿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把手要像抓SARS一样亲自组织制定整顿方案、亲自安排布置、亲自检查落实。凡发现该停未停、该关未关以及不合格而批准复产的要从重、从快处理有关责任人”——相信多数地区煤矿的整顿仍将进度缓慢,山西缺煤的紧张局面仍会维持一段时间。但是,相对于社会与经济可持续的健康协调发展,山西无疑在做一个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