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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革择机出台:提高标准从价定率计征

2008/12/17 8:38:26       

        继燃油税改革方案出台之后,资源税改革呼声再起。

  中金公司最近推出的煤炭行业研究报告称,资源税改革可能即将启动,明年征收方式将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资源税改革明年肯定要推。”山西省经委能源处负责人刘志钧日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到地方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改革现有征收方式,提高征收税率是早晚的事。

  考虑到资源税改革增加煤炭开采成本的影响,刘预计本月下旬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合同煤价在去年基础上将有适当提高。

  “改革方向已经基本明确了,现在只是时机选择的问题。”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理事长苏立功说,2009年资源税改革将择机出台,主要是两点:一是征收方式,将从目前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计征;二是适当提高征收标准。

  现行税率偏低

  去年,受财政部税政司的委托,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完成了《煤炭企业税费制度改革》的研究课题,给财政部门推行资源税改革提供决策咨询。

  他们在提交给财政部的研究报告中,对现行从量定额计征与从价定率计征这两种征收办法做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现行计征办法制定定额标准时人为因素较多,不能及时反映价格变动对税收的影响,且税收不与价格挂钩,不利于发挥其调节收益分配的功能;而从价定率计征是世界上主要产煤国家通用的煤炭资源税征收办法,比较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税的征收。

  中国煤炭行业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煤炭价格种类繁多,同时存在矿场车板含税价、坑口价、港口平仓价、到站价等多个价格。报告在综合比较后认为,从煤炭生产加工过程来看,应以原煤和选煤为计征对象,以矿场车板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资源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新增税种,属于地方收入,是重点产煤地区的重要税收来源。目前,山西和内蒙古的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是3.2元/吨。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焦煤资源税上调到8元/吨。

  报告认为,对焦煤按用途单独设立税费不尽合理,可以改为按稀缺煤种设立保护性税率,同时适用于主焦煤和优质无烟煤等稀缺煤种。

  “在税率问题上,现在原煤每吨征收资源税2-5元,焦煤8元,平均3.5元,约为煤炭销售价格的1%。”苏立功认为这个征收标准偏低,可以适当提高到3%,但最好能和国土部门的煤炭资源补偿费进行合并,使税费改革同步推进。

  资源补偿费最早于1992年开征,国家规定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支出、保护支出及征收部门的经费补助。

  在财政部门酝酿资源税改革的同时,有关部门也拟适当提高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从现行的1%提高到3%。苏认为可以考虑税费合并,但这需要征得国土资源部门的同意。

  分两步推进资源税改革

  在多套方案提出后,煤炭业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门设想分两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先提高到5%,待条件成熟时再提高到10%。这个方案已经各方面论证,将择机出台。

  市场人士测算,如果按10%税率征收资源税,对煤炭企业的净利润影响平均在20%以上。某煤炭企业财务人员向记者透露,1994年税制改革,开征资源税以来,按工业总产值计算,中国煤炭企业平均税收总体负担在20%以上。

  “现行资源税确实存在应税税基过窄、税额过低、计税方法不合理等弊端,提高税率水平是资源税改革的大方向。”该财务人士说,资源税改革应与价格改革的进程相配套,既要考虑富矿、贫矿以及地区差别,也要考虑煤炭企业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考虑到目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市场煤价大幅下跌,苏立功认为现在并不是资源税改革的最佳时机。“我个人认为应稍缓,等宏观形势止跌回稳后再相机出台。”

  他的理由是,明年1月1日起煤炭行业增值税从13%上调到17%,增加了4个百分点,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如果资源税征收再增加4个点,煤炭企业受不了。

  “煤炭企业面临着市场和政策的双重压力。这个时候,地方政府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帮扶企业维持正常运转,确保其现金流和资金链不要断裂。”苏说,中央拉动经济的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以后,看明年下半年市场反应,再相机推资源税改革,可能更为稳妥。

  据苏透露,煤炭主产区如山西等地的地方政府,对增值税改革和资源税改革的态度是:改革可以推开,但调整幅度不宜过大。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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