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山西与山东两省在北京签订《晋鲁两省加强能源交通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即从今年开始,双方将实施“晋电入鲁”工程。此举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两省在电力能源的合作,对于山西能源基地顺利实施转型发展,对于保持山东经济稳定较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山东省常务副省长王仁元,省委书记张宝顺、代省长王君及省领导李小鹏、杨安和、牛仁亮、令政策和山西公司王抒祥总经理出席签字仪式。 签约仪式结束后,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与山西、山东两省主要领导进行了会谈。
根据协议精神,两省将实施“晋电送鲁”工程,到“十二五”中期,山西通过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和电网建设,向山东输送电力负荷将达到1000万千瓦。同时,山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省的大型能源企业参与我省能源开发和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山西也将支持山东能源企业与山西省能源企业合资合作开发、建设煤电基地,并优先考虑作为“晋电送鲁”的电源点。
据了解, 依据合作框架协议,在交通领域将实施“出海铁路大通道”工程,在今年6月份以前开工建设山西中南部到山东日照的出海铁路。
山西公司立足服从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倾力扩大内需,为本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创优供用电环境,于去年12月份出台旨在集中解决制约和影响中小企业可靠供电的“卡脖子”突出问题等十项措施,以及投资210亿元实施为期两年的城市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举措。本次协仪的签订,必将为山西扩大内需起到强有力的拉动作用,用时也为山西电力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来源:山西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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