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杜绝尾矿库垮坝、漫顶等事故发生。1月5日,吉首市召开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确定在2009年8月底,彻底解决该市6座尾矿库无证经营、带病运行等问题;尾矿库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尾矿库安全营运。
据了解,该市共有尾矿库6座,均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普遍存在私堆乱建、盲目建设,排渗系统不完善,坝体稳定性差,防洪能力不强等问题。其中吉首河溪水电化工厂尾矿库系州挂牌督办险库,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此次整治内容为检查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的核准、建设用地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施工验收情况;检查尾矿库是否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和尾矿库施工设计,是否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施工队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检查尾矿库安全管理资格证和从事尾矿库放矿(渣)、筑坝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库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情况;检查尾矿库现场各项规章制度、防汛排水系统以及库区现场情况;检查企业对尾矿库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整治行动从2008年12月开始至2009年8月止,分为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和整顿规范3个阶段。所有尾矿库企业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尾矿库的安全现状评价、环境评价及地勘设计工作,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8月30日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强制关闭。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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