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资源量40%,煤炭工业是该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重要产业,为提高煤炭资源开采效率,增强新疆经济实力,造福资源地人民,哈密地区人大代表集体提出《关于调整新疆煤炭矿产资源税的议案》。
哈密地区人大代表提出,该区目前执行的煤炭矿产资源税是15年前国家制定的标准,从当前新疆煤炭资源大开发的形势来看,这一标准已难以适应现实需要:"哈密地区是新疆的资源富集地区,占全国煤炭资源的13%,占全疆煤炭资源总量的30%,关于煤炭资源税是国家1994年出台的,从量计征,每吨提取0.32 元。按照现在的煤炭价格和煤炭所产生的效益,是非常低的,低的煤炭资源税造成的后果,一个是对当地经济拉动,特别是资源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不是太明显,从另一个方面讲,非常容易造成开采率低,资源浪费。"
代表建议,根据目前的煤炭价格,适当提高煤炭矿产资源税。调高后必将增加资源地人民的福利和提高新疆整体经济实力:"我们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依据提出的议案,我们建议把资源税额度从现在的0.3元调整到10元左右。这个10元也是根据现行的煤炭价格提出的基数,另外一个,32号文件明确提出从以前的从量计征要变成从价计征,现在(煤炭的)的价格300多元一吨,应该按照价格实行调整。这样调整以后肯定对资源所在地也好,对整个新疆经济社会也好,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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