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于南京结束的一场拍卖会,让人们再次感受到了采矿权市场的火爆。南京市浦口区的两处出产建筑石料的石场采矿权,底价为 200万元和800万元,经过数轮激烈的角逐,最终分别以782万元和4680 万元成交。用市场方式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正在为有头脑的投资者带来巨大商机和巨额财富。
  在为政府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民营企业在刚刚放开的矿业权市场表现活跃。
  据了解,近期参加采矿权招投标的投资者中,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全国首次黄金采矿权江西上饶应家磁坞金矿拍卖的得主是江西的一家民营企业;夺得西北采矿权第一拍的也是一家民营企业;青海、四川两省采矿权中标的全都是民营企业。
  业内人士称,2002年9月,广东东莞拍卖一个石料矿区时,场面火爆异常,有30多家投资者竞买,20 0多人参加,经过145次报价,最终以 3762万元拍卖成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者说,政府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采矿权,买得放心,干得踏实。
  据了解,1998年以前,企业的采矿权和探矿权大多是通过行政审批方式无偿获得,这种体制导致开采混乱,不珍惜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利用率低。行政审批下的采矿权和探矿权分离,同时还导致矿产后备资源紧张,一些重要矿山因资源枯竭面临关闭的命运。1998年,国务院发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浙江省率先进行了招标拍卖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试点。随之,全国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试点矿种不断增加,拍卖槌声此起彼伏,矿业市场持续升温。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曾绍金表示,矿权市场之所以如此火爆,在于其背后巨大的利益。他说,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花2000万元买了一家煤矿的采矿权,几年下来,煤矿经营得红红火火。曾绍金曾问这家矿务局的董事长:当初2000万元买的采矿权,现在给你10个亿你卖不卖?这位董事长回答:当然不卖。
  就在民企争相投身矿业的同时,外商投资中国矿业的积极性也在不断增长。来自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显示,截至 2003年5月,中国矿业累计吸引外资超过80亿美元,其中用于勘察45亿,用于开发33亿。2002年,矿业利用外资项目达到124个,同比增长10%。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中国矿业2003国际研讨会上指出,外商在中国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投资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包括美、英、日等在内的16个国家的数百家矿业公司都先后到中国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在我国矿业权改革试点云南,从2002年7月至今,共引进以风险勘查为主的外资近5000万美元,目前有9家外国公司拥有探矿权49个,实质性的勘查工作正在顺利展开。
  专家指出,用市场化方式生产和出售矿业权是外资进入中国矿业领域的前提。中国正在积极建设矿业权市场,计划进一步改革探矿权、采矿权制度,并健全矿业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