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焦化企业的目前困境,省焦化协会、太原海关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企业度过“寒冬”。
山西省焦炭出口量占全国近九成,2008年本省企业焦炭出口量占同期全国出口量1213万吨的55.9%。山西焦炭出口数量月度波动较大,去年 12月出口量大大萎缩,仅出口11.3万吨,同比下降83.1%,环比下降24.6%,为2001年以来月度出口最低水平。第四季度,焦炭出口数量仅占全年出口总量的8.3%。去年山西有焦炭出口记录的企业35家,其中24家企业出口数量为负增长,到了12月,本省仅有13家焦化企业维持出口。今年全国第一批焦炭出口配额已下发,为578万吨,山西省为332万吨,但是据企业普遍反映没有出口市场,出口压力增大。
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稳定市场价格,山西省焦炭协会不断加大 “减产保价”力度来稳定市场价格,维持焦炭供需平衡局面,并且限产、限销、限运措施将继续执行至今年6月底。目前,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相继落实,国内钢厂大批复产,各地对焦炭需求量有所增加,市场将迎来“暖春”,焦炭价格有回升态势。山西焦协还对今年1月份省内焦炭质量和价格提出了指导意见:焦炭质量主要指标以含硫在0.7以下,灰份在12.5以下的标准为基准,焦炭价格为1750元/吨,而2008年12月,山西焦协提出的指导价为1600元/吨,涨幅接近10%。
为了支持焦化企业度过 “寒冬”,太原海关建议,由省政府出面向国家关税委员会提出建议适时降低出口关税,缓解企业出口压力。焦化企业应抓住低迷市场背后的机遇,进行转型升级,重新“洗牌”以逐步形成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增强山西在全国焦炭行业的整体话语权。焦炭、煤炭和钢铁行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三方价格联动,降低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
来源:太原晚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