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耗煤行业 -> 冶金行业 -> 行业新闻

中钢协会议敲定《钢铁产业振兴规划》细则

2009/2/19 14:32:31       

 昨日召开的中钢协一年一度的理事会会议的最大任务就是敲定《钢铁产业振兴规划》细则。据悉,《规划》细则有望于本周末出台。

    重提淘汰落后产能

    在昨天的会上重点谈到此次《规划》中提到了落后产能问题。在《规划》提出的五条内容中,其中有两条与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相关。

    中国钢铁业产能在连续5年大规模扩张后,现在已经严重过剩。中钢协顾问吴溪淳明确表示,2008年底中国钢铁产能达到6.6亿吨,而产量约5亿吨,出现1.6亿吨过剩。其中,小高炉等落后产能就达到1.6亿吨左右,炼钢产能1.9亿吨左右。

    早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就已下发《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要求在2010年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的落后产能。但由于前两年国内需求旺盛,很多中小高炉死灰复燃。现在国内外钢材市场总体并不好,在这时候加大力行业整治力度,效果会更好。

    据悉,此次《规划》细则中,将规定最小高炉规模由300立方米提高到400立方米,最小转炉规模由20吨提高至30吨。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炉、30吨以下转炉和电炉,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另外,结合建设钢铁大厂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

    首现淘汰产能问责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划》中提出,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力度,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

    此前并未有如此严厉的配套措施,这次决策层是下定了决心。其中也明显有着扶持大型钢企的意味。

    这其中包括对于落后产能项目在各相关部门的审批制度更为严格,也将在淘汰落后产能时解决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

    另据了解,《规划》细则中准备将中国粗钢年产量在2011年前控制在5亿吨以内。

    不过,上述钢铁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今年我国钢铁产能目标是要控制在5亿吨之内,去年中国粗钢产量为5.0049亿吨,虽然未来几年重点是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品结构,但是想要在2011年之内仍然控制在5亿吨内基本不可能。毕竟国内钢铁产能分散,钢铁企业600家,各地方利益复杂,想要达成此目标并非易事。(来源:东方早报)

    相关新闻:

    多项政策支持 钢铁业联合重组大幕将启

    钢铁业进一步联合重组大幕即将拉开。

    昨日,记者从《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得悉,国家将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宝钢、鞍本、武钢等三大央企在国内的联合重组中发挥先锋作用,力争三年内钢铁业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若干个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集团产能达到45%以上。

    《规划》提出,2009年要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其中,粗钢产量4.6亿吨;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直接出口维持在总量的8%左右。到2011年,国内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的水平。钢铁产业步入良性发展,粗放发展方式得到明显转变,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

    为实现这个目标,《规划》提出要加快钢铁业的联合重组。

    《规划》明确,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集团的带动作用,实现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的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集团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和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联合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5000万吨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若干个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

    同时,《规划》指出,要制定出台企业联合重组的政策措施,对重组企业可采用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资产划转等方式,推进联合重组;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联合重组后的项目给予支持;落实好有关支持钢铁企业联合重组的税收政策。研究提出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条例。据了解,该工作将由工信部牵头,发改委、国资委、国土部,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在年内完成。(来源:上海证券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