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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清理优惠电价 高耗能企业优惠3.15前停止

2009/3/6 12:00:24       


     昨天,多家企业接到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清理优惠电价的通知,要求各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措施的,要在3月15日之前全面停止执行。此举意味着,尽管包括铁合金在内的多个行业受到金融危机影响,但是国家并没有放松对高耗能行业的限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取消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措施的,要在3月15日之前全面停止执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可以采用调整峰谷电价等措施减轻企业的电费负担,水电丰富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丰水期电价执行的时间。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在金融危机影响下,部分省区自行出台措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以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出台优惠措施的地方包括内蒙古、甘肃等地,这些地区也是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集中的区域。其中,2月20日,甘肃刚刚出台措施,对未开工的部分企业给予4分钱的电价优惠。

    这些优惠措施造成了电价政策的混乱和价格信号的扭曲,不利于促进高耗能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与国家制定的宏观发展方向相违背。但她也指出,电价优惠政策全面取消后,高耗能企业的成本将大幅提高,譬如硅铁成本将大幅上涨,出现严重的成本倒挂。除非销售价格也随之上涨,否则使用火电的硅铁企业将不得不面临全线停产的困境。不过,鉴于目前我国硅铁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偏小,这一政策有利于行业整合。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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