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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出口关税应该下调

2009/3/9 16:27:30       

由于近年来焦炭价格持续高位,2008年1月1日起,国家将焦炭出口关税上调至25%。自2008年8月20日起,国家相关部门又决定将中国焦炭出口暂定税率进一步上调至40%。除了焦炭出口关税上调以外,国家还对烟煤等产品开征出口关税,增加了焦炭出口成本。与此同时,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加剧,因此,国内焦炭企业近期的焦炭出口量出现大幅回落,出口成本负担沉重。

  作为产煤、产焦大省,山西焦化企业普遍呼吁,在目前形势下,国家应该对焦炭出口关税等相关的政策稍做调整,以减轻焦炭企业压力,让这些企业能够有生产的积极性。希望能够将目前40%的出口关税降为10%~20%,并且进一步放松银根。

  据中国炼焦协会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到2009年中国投产、在建、拟建的焦炉达86座,全部投产后预计可新增焦炭产能约5096万吨。当前焦炭需求减少与产能扩大产生的矛盾十分突出,焦炭供过于求的格局已经不可避免,出口关税调整对国内焦炭市场具有一定影响。而出口焦炭转嫁成本的能力仍然较强。从我国焦炭出口地区看,目前主要出口到日本和欧洲,从2008年的情况看,我国对这两个地区的焦炭出口量占到了出口总量的42%,而这些地区对我国低灰、低硫的焦炭需求仍呈刚性增加。

  企业认为,焦炭出口关税应该和煤炭出口关税保持一致。鉴于目前中国煤炭出口的关税是10%,我们这些焦炭出口商们都非常希望国家能尽快将焦炭出口关税降下来。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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