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从山东省烟台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第一大队了解到,为消除高速公路上的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8日大队根据统一行动部署对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据高速公路第一大队的王警官介绍,从2月20日到3月31日,交警部门开展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为了消除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隐患,减少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第一大队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行动。据了解,3月8日是针对超速违法行为的第二个集中整治日,此前,2月27日已经有过一次集中行动,3月28日还将有一次集中纠察。另外,针对高速路上的酒后驾车行为,交警部门也已经在2月20日和3月5日进行了两次查纠,3月20日还将有一次集中行动。
据交警部门介绍,高速公路上超速、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极大,其造成的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纠正,很有可能会造成恶劣后果。高速公路上驾车忌超速行车,因为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大,汽车转向时的离心力就增大,汽车的操纵稳定性则变差,易出现爆胎失控等现象。据了解,交警部门将在集中行动日在同三高速和绕城高速有明显限速标志的路段设立超速测试点,利用移动电子警察对违章车辆进行抓拍。在开展的近20天的违法整治行动中,几乎每天都能查处近40辆违法车。
来源: 中国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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