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是山西的第一大出口商品,自2008年9月以来,焦炭出口迅速萎缩,焦炭行业全面巨额亏损。王淑珍代表建议,国家应将目前40%的焦炭出口关税调低到2007年15%的水平,并调高出口产品退税率,同时申请返还焦炭出口关税,支持山西转型发展。
长期以来,山西以能源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模式,一方面为中国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源保证,另一方面也给环境治理、结构优化及产业升级等方面带来诸多困难。为此,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承接东部沿海及境外产业转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
“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王淑珍对记者说,恳请国家财政全额返还山西焦炭出口关税,支持山西转型发展,优化外贸出口结构,进一步治理生态环境。
2004年5月,国家取消了焦炭5%的出口退税,2006年11月,对焦炭加征5%出口关税,2007年6月1日起提高到15%,2008年1 月1日提高到25%,从9月份起又提高到40%。2008年仅山西出口焦炭就上缴关税约80亿元,而从国际焦炭出口国家的情况来看,日本、哥伦比亚、波兰等主要焦炭出口国都没有设置焦炭出口关税。日本以前是焦炭进口大国,自从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国内需求下降,其钢厂的自备焦化厂开始变进口为出口,加大了焦炭出口市场的竞争。
2008年山西焦炭出口1089万吨,占全省产量的13%,占全国焦炭出口总量1212。7万吨的90%,占全球焦炭贸易总量的45%。“山西和全国焦炭生产企业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代价,如果在此关键时刻不能抓住国际市场,不仅以前的努力会付诸东流,将来要重新占据市场恐怕会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王淑珍的焦虑之情溢于言表。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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