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新疆煤炭资源税税额调整。根据这一调整,新疆年内将新增煤炭资源税2亿元。
3月20日,从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3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批准调整新疆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按文件规定,从2009年3月1日起,新疆煤炭(不含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从每吨0.3元~0.5元提高到每吨3元。
据了解,国家批准新疆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旨在促使煤炭生产企业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更好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据自治区地税局测算,调整新疆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后,预计今年将新增煤炭资源税收入2亿元。
来源:鲁木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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