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结合福建省煤矿的实际情况,福建煤监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这是从3月20日召开的福建省煤矿安全培训暨中介机构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福建煤监局领导重视煤矿安全培训和中介机构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搞好煤矿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多次深入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进行调研、沟通,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着力加强“三个机构”(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严格监督管理,煤矿安全中介机构基础建设得到切实加强。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福建省煤矿企业分布的实际情况,该局先后制定了《福建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全省煤矿安全培训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资质认定和复审,积极培育发展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到目前,全省共认定二、三、四级资质煤矿安全培训机构48家,其中二级资质培训机构2家、三级10家、四级36家。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严格按照资质要求选配教师,委托龙岩学院举办了三期煤矿安全师资培训班,共有142人取得教师岗位资格证书,为培训机构输送了合格的师资人才,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在基础设施配备投入方面,严格按照培训机构的考核认定条件督促各培训机构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条件改善的力度。永安煤业公司投入300多万元资金,建立了四个采掘技能培训基地、三个提升运输培训基地,为煤矿从业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08年,福煤集团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龙岩学院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接受国家安监总局复审检查组的复审检查,顺利通过了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定期检查评估。
培训水平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合理划分培训资源,对二、三、四级资质培训机构的培训对象和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既满足全省“三项岗位人员”就近培训的需要,又有利于规范培训秩序、促进培训机构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逐步规范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按照“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省“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全面实行教考分离,加强了考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了种类齐全、标准统一、内容丰富、难易适度、符合要求的试题库,目前已经建立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各个工种的考试题库,题量达到5000多道。委托福建矿山安全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全省煤矿安全培训考试及制证工作,每期培训考试,都派专人赶赴现场监考,统一组织阅卷,对成绩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发证。2008年,全省共组织考试89场次,参加考试人数达 7781人,考试合格7315人,及格率94 %。严格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对新申领《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律执行新的标准,认真把好考核发证关。2008年以来,共核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896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1974本。
福建煤监局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培训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等情况,严格抓好各项培训工作的落实,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结合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行政管理、奖励处罚、监督考核等方面着手,督促煤矿企业将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有力促进了培训工作的落实。在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方面,福建省严格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门槛,促进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健康发展。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福建煤监局相继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煤矿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申报条件、程序和资质审核、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对全省原有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资质重新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颁发新证。目前,全省共审核批准乙级资质煤矿安全评价机构4家、备案甲级资质煤矿安全评价机构1家,现有安全评价人员100名,从业人员120名;审核批准乙级煤矿安全检测检验机构1家,现有从业人员近20名。通过开展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竣工验收评价和煤矿现状安全评价,严把煤矿建设项目、煤矿企业的安全关口,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2008年,全省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完成安全评价124项,其中预评价 5项、验收评价13项、现状评价106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结论,更加准确地把握监管监察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为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提供了科学依据,实现了预防事故 “关口前移”。通过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有效促进了煤矿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提高。2008年,检测检验机构完成煤矿现场安全参数检测448 项次,为预防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煤矿安全培训及中介服务工作的加强,有力促进了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2008年全省共发生煤矿事故18起、死亡21人,比上年分别下降 25%和38.24%;百万吨死亡率为0.98,比上年下降37.97%,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是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以来最好的一年。2005年至 2008年,全省煤炭产量从1550万吨增加到2100万吨,增加了35.5%,生产安全事故从78起减少到18起,下降76.92%;死亡人数从95人减少到21人,下降了77.89%;百万吨死亡率从6.01下降到0.98,下降了83.37%,三项指标都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受到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