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四川达县一煤老板虚开百万增值税发票被罚5万

2009/3/25 14:49:13       
    为获得税收减免优惠,达州市达县一煤老板刘某从他人处买得增值税发票13份,价税合计140万元,以此逃避税款16万元。近日,达县法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4年7月,刘某与妻子等3人合伙注册成立一家煤业公司。2006年,该公司在经营期间,因绝大部分煤炭在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无法抵扣销项税额,造成税负较重。正在刘某为之大伤脑筋的时候,来达州联系煤炭业务的曾某打“保票”能帮其搞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最终谈妥,由曾某提供发票,并按照所开发票票面价税总额的10%收费。2006年11月,刘某获得曾某以合江县一煤业公司名义开具的发票13份,价税合计140万元,并制造了与该煤业公司进行了煤炭交易的假象。随后,刘某用这些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进行了税款抵扣。
    2008年下半年,达州市公安局发现刘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并立案展开调查,随即将其刑拘。
来源:华西都市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