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国资委批准了大唐集团主业增加煤炭开发生产业务。至此,国资委旗下的五大发电集团开始全面涉足煤炭业务。在煤电谈判僵持不下之时,国资委赋予电力企业煤炭开采业务,也是降低因煤价波动所带来风险的无奈之举。但如果让主业是发电的五大集团再去“挖煤”,难道就能真正解决煤电行业尖锐的矛盾吗?
2008年,受前期电煤价格猛涨的影响,电力行业陷入全行业亏损,包括大唐集团在内的五大发电集团全年亏损约350亿元左右,全行业火力发电企业亏损额在700亿元左右。电力企业亟需稳定的煤炭来源以降低市场风险,而涉足煤矿开发和煤电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有利于减少发电环节的损失。
目前电力企业的煤炭来源是通过与煤炭企业签署电煤联动协议予以保证的。从2005年起,为推进我国资源的市场化改革,也为电力企业市场化改革打下基础,我国建立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并分别在2005年、2006年实行了煤电价格联动。2008年由于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前期未能实行。但今年,双方在电煤的价格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致使“全国煤炭订货会”出现了历史罕见的电煤合同一单未签的情况。
表面看起来,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关键是电煤的价格,但问题的症结在于“计划电”与“市场煤”的碰撞。处在上游的电煤是市场定价,处在下油的电力却是政府定价。国家当初这么考虑的原因,一是两者与民众生活联系的疏密不同,电价与民众的生活更紧密相关;二是煤炭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而电力则由于前些年为缓解供电紧张各地大量投资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可能会导致未来几年出现产能过剩情况,造成浪费。因此,国家放开了对煤炭的价格管制,实行市场定价,电价则由政府调控。
“计划电、市场煤”的这种两极格局,使得煤炭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调整价格,但发电企业在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只能忍受亏损。产业链的不同位置和市场化改革的不同进度,决定了煤、电双方自主协商电煤价格不会一帆风顺。发电企业对此自然心有不甘,在不能把煤炭涨价的因素通过提价向下游用户和居民转嫁的情况下,发电企业的理性策略就是不跟煤炭企业签署协议,或者向外买煤甚至自己采煤。
煤电价格体制的严重扭曲,不但对发电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也严重影响到中国经济的运行。因为电价并不真实地反映成本,对一些高耗能企业和居民会产生负激励,从而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要化解煤电矛盾,当然是要恢复煤电联动。当煤价上涨时,电价也应相应上涨,把因煤价上涨给电力企业增加的成本,通过电价合理地疏导到下游去。但考虑到目前正处于经济下行时期,电价的上涨无疑不利于经济的恢复。此种情形下,赋予发电企业开采煤炭资格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我国虽是一个产煤大国,但由于生产方式落后,特别是小煤矿众多,造成煤炭浪费现象严重。另外,煤炭行业的准入门槛也较低,竞争相对激烈。五大发电集团作为我国电力行业的龙头企业,无论从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来说,都要优于众多中小煤矿,所以,如果它们从事煤炭开采业务的话,一方面有助于减少煤矿事故,另一方面会进一步加剧煤炭行业的竞争,从而促使煤炭企业降低电煤价格。
但是,发电企业的主业毕竟是发电,如果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煤炭开采上,就有点不务正业的味道。而目前五大发电集团的煤炭年产能约3亿吨,占到去年全国发电耗用原煤的1/5强。因此,解决煤电企业的矛盾,关键还在于加快电力行业的改革,理顺电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电价机制。当然,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有合理的市场规则,并建立完善的价格传导机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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