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由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葛某、虎某、马某某、马某、钱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
去年7月初,马某某发现惠农区青沟内有煤炭,便与葛某、钱某等人到该处察看。后来,马某某与马某、钱某、葛某等人达成口头协议,准备盗采煤炭。因开采煤炭需要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马某某等人便准备购买爆炸物品。后来,虎某从他人处以每枚五元的价格购得200枚雷管,并将雷管交给了葛某。葛某将雷管运回后,交给马某保管。去年7月8日,葛某在内蒙古乌海市以2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三箱炸药,并将炸药存放在钱某家中。随后,葛某、马某某、钱某将炸药运至惠农区青沟藏匿起来。盗采煤炭时,马某某负责管理、发放炸药、雷管。案发时,公安机关查获雷管15枚、炸药20公斤。
公安机关破案后,依法提请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葛某、虎某。经检察机关批准后,公安机关对虎某执行逮捕。因葛某患有皮肤病,适用取保候审办法,惠农区人民检察院随后将葛某送至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诊断,葛某所患的皮肤病不属于传染性疾病。随后,公安机关将葛某羁押,并以葛某、虎某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罪向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某某、马某、钱某的行为均构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罪,遂依法追诉。
来源:人民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