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6月1日凌晨零点起,广西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将在全区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实施,货车通行在广西境内的联网收费高速路上,将不再按照车型收费,而改为“计重收费”,按车货总重收费。
采用计重收费后,对客货两用车,按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正常装载车辆仍执行现行收费标准。非法超载运输车辆,将通过计重收费,抵消其非法利润,达到遏制超载行为的目的。
来源:广西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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