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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具体奖惩措施保证做好电煤保障

2009/4/6 8:34:58       

 日前从陕西省政府获悉,陕西省政府最近下发了做好省内电煤保障的通知,并出台具体的奖惩措施做好保障工作。

  今年以来,陕西省内电煤供应一直处于耗大于进的状态,仅1-2月份全省主力电厂库存减少109万吨,各电厂存煤普遍告急,部分电厂随时面临停机危险。

  据了解,为保障电煤供应,陕西省政府将对发电企业给予补贴。对按375元/吨购进省内电煤并预结算的发电企业,政府按15元/吨给予补贴。对于电煤库存平均低于警戒线的发电企业,电网调度机构将根据电网负荷情况,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对发电企业实行“以煤定电”,煤多多发、煤少少发,以促进电煤库存量少的电厂增加库存。在此期间,对多发电量的电厂,其多发电量不在当年其余月份扣减,对少发电量的电厂,其少发电量不在当年其余月份弥补。

  同时酌情调整出省煤运量,对执行省内电煤供应计划差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减少其铁路出省煤的运量。对在过渡时期省内电煤供应任务完成好的煤电企业,在今后项目建设上给予支持和适当的优惠政策。 

  另外陕西省的保障措施还包括实行暂时计划管理,在2009年度省内电煤合同未签订前,对省内电煤供应暂时实行计划管理,制定下发《近期省内电煤供应方案》,保证省内10万吨/天的电煤供应量。煤电双方按照预付款预结算的方式进行省内电煤采购,暂时按375元/吨价格执行,待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对预付煤款按多退少补原则予以最终结算。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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