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事故与安全 -> 安全事故

福建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要求 坚决遏制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003/9/29 0:00:00       
    经过为期4天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昨日下午,福建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在三明饭店举行反馈会,通报了督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刘鑫出席了反馈会。
    督查组一行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明察暗访等方式,于9月22日至26日共抽查了永安煤业公司的丰海煤矿、小华煤矿,永安、大田6个产煤乡镇的6对有证矿井和23个已关闭矿井。在反馈会上,督查组组长林福森对 我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我市在安全管理、生产系统等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他要求我市要认真贯彻国办两个《通知》,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要认真组织煤矿安全评估,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乡镇煤管站(所)的安全队伍建设,加大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要加强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会上,刘鑫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此次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好落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增加投入是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切实通过贯彻两个《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