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委宣传部、安全监管局、公安厅、总工会等部门转发了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 “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通知》同时明确, 根据我省具体实际,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将组织开展以下八项全省性活动: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印制宣传画和其它宣传用品,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生产一线职工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
(二)积极配合国家“安全生产万里行”在浙开展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伴我行”全省职工演讲比赛活动。
(七)组织开展“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八)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部署,组织开展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来源: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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