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0日,福建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仙亭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福建煤监局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别对仙亭煤矿矿长、副矿长、安监站站长、挂片技术员、当班安全员、掘进队队长、当班班长等七个层次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并对仙亭煤矿罚款10万元。同时,要求仙亭煤矿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该局还对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大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两项具体要求:
一是要督促仙亭煤矿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及时督促仙亭煤矿落实各项处理决定,并于2009年3月25前将《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仙亭煤矿“12.20”顶板事故调查处理批复落实情况反馈表》及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落实情况书面上报福建煤监局。
来源:福建煤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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