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破解安全生产难题,4月9日,河南省禹州市煤炭局发出“通知”,凡煤矿企业出现6种情形之一的一律公示曝光,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通知”指出:从4月9日起,全市煤矿凡有“发生责任事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情节较为严重;拒绝、阻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阻挠、干涉事故调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拒不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拒不执行或收到约谈警示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其他违反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存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情节较为严重的”6种情形之一的一律通过禹州电视台予以曝光,并在禹州安全生产网上进行公示。
“通知”明确: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煤矿企业的公示期限分别为2年、1年和6个月;对“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煤矿企业的公示期限为1年;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情节较为严重的”煤矿企业的公示期限为3个月。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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