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淮南矿区安全培训工作开展,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煤炭企业安全培训实施办法》,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坚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培训考核与执法监察相结合,严把资格审查、教学监督和培训考核关,加大督促培训机构完善标准、培训考核和对培训持证监察的力度,促进安全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对淮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举办的煤
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区(队)长、班(组)长培训进行了监督和考核。办事处对其教学安排、课程设置和师资水平进行了监督,全部由办事处出卷对培训人员进行了考核。
对国投新集公司非持IC卡证的1851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换证考核,确定164人重新参加培训,其他人员向省局申请换证。
参与了对新集培训中心进行三级培训机构验收,积极督促该中心完善条件,达到标准。
开展了培训调查和专项监察。为掌握淮南矿区安全技术培训情况,制作了调查表,对矿区经营管理者,原六大特殊工种和新增加的十五个特种作业人员在册人数和培训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淮南矿业集团所属7对矿井和两个公司(矿)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监察了各矿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制作了执法文书,要求限期整改。
依照标准对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安教室)进行了初步评估。
经过认真研究,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确定了年底前抓的几项具体工作是:
一、要求淮南市煤炭管理局所属三级安培机构必须于年底前达到标准,否则不允许进行培训。
二、矿业集团所属10个安教室(四级培训机构)、新集公司3个安教室要尽快完善条件,达到标准。各安教室于2003年11月底验收完毕,不达标准,不允许进行培训。
淮南煤矿多种经营局多联煤矿新建立的安教室,必须于11月底前通过验收,否则所有工种必须送培。
三、淮南矿业集团国有大矿非持IC卡证的一律在11月底前换完,小煤矿明年5月底前换完。原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组织考试,合格后换证;持无效证件或新调换工种的,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IC卡证。
四、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的监察力度。小煤矿矿长等负责人不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必须参加安徽能源学校举办的中专学习班学习(二年函授)。国有煤矿从12月份、小煤矿从明年6月份开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未持IC卡证上岗的,将对煤矿将进行严厉处罚。
五、开展一次对各级培训机构的专项督查。对不具备资质仍然培训的培训机构,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停止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