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电力公司)了解到,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电网投资效益,规避电网建设投资风险,5月8日,内蒙古电力公司与鄂尔多斯市政府按照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了总额为30亿元的电网建设投资协议。
据了解,根据鄂尔多斯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自治区电网建设规划,内蒙古电力公司计划2009年在鄂尔多斯市安排建设康巴什、达拉特旗民安、包头至西安电气化铁路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东胜吉乐庆、准格尔旗五家尧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危及电网安全及城市配网改造工程等项目,总投资达30亿。双方确定工程建设资金由内蒙古电力公司统筹解决,鄂尔多斯市政府按照总投资的20%垫付工程资金,并按照用电需求的轻重缓急分期打入内蒙古电力公司账户。内蒙古电力公司将根据鄂尔多斯市电力负荷发展情况,适时安排开工建设。当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新增稳定负荷达到主变容量的50%以上时,且项目核准、融资落实后,内蒙古电力公司依次偿还鄂尔多斯市所垫付的资金。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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