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煤监局对我省5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建设项目共处以256万元罚款,同时要求违法违规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必须停止施工。
5月5日至5月20日,陕西煤监局对全省煤矿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监察。据了解,全省共有新建、改扩建煤矿70处,资源整合煤矿305处。此次监察共查出违法违规施工的煤矿建设项目13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5处,地方国有煤矿4处,乡镇煤矿4处。
监察中发现诸多问题,如部分资源整合矿井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监理不到位;部分煤矿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个别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给安全施工带来重大隐患;个别矿井在基建过程中发生了瓦斯突出,但未及时修改补充防突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
专项督察组决定,对煤矿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5处煤矿共处罚256万元,对3处矿井负责人处罚9万元,对4个施工单位处罚12万元。
针对在建煤矿存在的上述问题,陕西煤监局要求有关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跟踪监察,盯死看牢。违法违规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必须停止施工,否则将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重处重罚。
陕西煤监局同时再次强调,所有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须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开工条件进行会审,由有关行政许可单位签字后方可签发开工令,否则不许开工建设。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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