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的煤炭经营户多次打来电话,询问他们反映的“县物资局以煤炭整顿为名对煤炭经营户乱收费、乱取缔、乱收保证金”一事有何结果。记者专程赴淮阳实地查看了城区内几家经营户,并到县物资局进行咨询。所谓“三乱”问题是否存在,请读者评判。
  淮阳县西城区炭场是记者采访的第一站。场内存货不多,生意冷清。炭场经营业主张成德夫妇介绍说,他们一天能赚一二十元,赚的不够交给物资局的,不
想干了。女主人抱怨说:“我50多了没干过犯法的事。他们(局系统收费人员)说,交了钱就合法,不交钱就违法、就取缔。”夫妇俩说,如果不干了,能退回7000元钱(承包费),就认啦。记者看到了两份自相矛盾的通知书、证书。两书均盖有“淮阳县煤炭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章,落款均为2003年3月1日。取缔通知书上写“不具备经营条件,依法予以取缔”,连锁经营资格证书上说“经营范围:炭。有效期限:零叁年叁月壹日至零肆年叁月壹日”。
  记者又看了张卫星煤厂、三角花园废旧金属回收点等,再对照经营户复印的有关材料和票据,陷入沉思。
  县物资局或其下属的煤炭公司、燃料公司是否乱收费呢?记者看到了徐军卖炭点的18张收据。这些收据中除7000元承包费一张盖有“淮阳县燃料公司”公章外,其余大多是白条收据,金额从100元到300元不等。徐家兄弟问记者,这些白条是不是乱收费?7000元的承包费依据何在?据了解,过去是按吨收费,每户一年约交钱千元左右,今年要签承包合同,费用统一定为7000元。徐家兄弟又问记者:“这合同是不是‘霸王’合同?”
  在几个经营点看到,他们均有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徐家兄弟说,租金、税费、工商管理费等,他们交着心甘情愿,但交管理费,又不是正规收据,交保证金又不明不白,心里咋也想不通。
  煤炭经营户通过媒体想找回两个说法:一是以前不合理的收费能否退回,二是以后希望有个好的经营环境,不再乱罚款、乱收费。
  就以上问题,记者与淮阳县物资局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他们表示,整顿煤炭经营秩序是上级的要求。经营户表示,都是从同一个地方进货,用县物资局的调拨单进高价煤算是合法,否则就要罚款,他们不服;交承包费就是合法经营,不交承包费就是非法经营,他们也想不通。
  据了解,淮阳县物资局的做法在我市物资系统引起反响。扶沟、西华、项城等县市物资局意欲到淮阳学习效法。淮阳县物资局的做法真是值得推广的“经验”吗?
  就以上具体问题,记者已向该县物资局有关领导作了通报,请他们给予说明或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