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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资源税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何时推出无时间表

2009/5/27 9:06:25       
 原定年内推出的资源税改革,有可能因经济危机而延后。
    
      5月25日,一位煤炭从业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据他们了解,资源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同日批转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称,中国将研究制定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钢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虽已上报,但何时推出并无明确的时间表。资源税改革时会对涉煤费用做些调整,但不会触及资源补偿费。
    
      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王燕国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对矿业的冲击,我们觉得目前宏观形势不好,资源税改革时机不成熟,至少应延缓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对资源税改革推出时机的争论,实际上体现了相关利益方的复杂博弈。如果推行税费合一,势必影响原来收费部门的利益;而随着资源税明确改为地方税种,地方政府则对征税反应积极。
    
       而在5月25日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负责,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
    
      地方煤协建议
    
      记者近日获得一份山东煤炭协会提交给山东省政府的报告,建议推迟资源税改革,并将资源税与涉煤收费合一。
    
      山东煤炭协会会长张英学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为了给政府制定煤炭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协会就“煤炭税费政策对山东省煤炭企业的影响”做了专题调研。
    
      经过调研,协会建议首先暂缓出台各种增加煤炭成本的政策。鉴于煤炭经济已经进入下行时期,煤炭企业经营困难,建议暂缓出台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征收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等增加煤炭成本的政策,支持煤炭企业提振发展活力。
    
       报告还提出,要尽快推进煤炭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合一。目前山东煤炭企业按吨煤3.6元缴纳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1%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双重征收,增加了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建议统筹考虑煤炭资源类税、费项目,加快税费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煤炭资源税费合一。
    
      “综合成一条,就是先清理涉煤费用,再推资源税改革,这样对煤炭企业更为有利,也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张英学表示,山东省政府接到报告后,已经责成财政部门抓紧研究相关方案。
    
      “目前山东吨煤成本已达400元,”山东省煤炭行业协会会长张英学说,由于市场疲软,煤炭价格大幅下滑,煤炭企业现在货款拖欠快速增加,如果再提高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越来越大,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将面临严峻挑战。
    
       在主张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税费合一的同时,张在报告中还提出一系列给煤炭企业减负的建议,包括维持煤炭产品13%的增值税税率;清理地方出台的价格调节基金、环境治理保证金等收费项目,并取消对煤炭企业征收的铁路建设基金和港口建设费;暂不在全国推广山西试点的煤炭可持续发展政策;加快电煤价格市场化改革步伐,取消煤炭价格双轨制,逐步建立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等。
    
      张英学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关财政部门对这些建议表示理解,目前也已经开始做清理涉煤费用的相关工作。
    
      就煤炭行业的提议,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日前回应,增值税改革原则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煤炭行业属于资源型产业,企业的确受到了税率调整的影响,税负有所增加。他表示,应当通过其它方式减轻煤炭企业税收压力。
    
      行业冰期
    
      与地方煤炭协会暂缓推出的建议一致,中国矿业联合会也建议资源税改革缓行。他们顾及的是中国矿业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现实。
    
      5月23日,在中国矿业投融资高峰论坛上,矿联副会长王燕国指出,除了较少受市场制约的黄金行业外,中国矿业经济受到同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整体低迷,目前尚未走出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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