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缺少安全感,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在涟源,煤矿安监流行一句话,安监员要有“机器人般的体力,圣人般的智慧和品德”,同时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心态。
在目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当然就具有非同一般的社会反响,也为我们提供了各方面思考和想象的空间。
就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安监员辞职主要是因为工作压力大、风险高、待遇偏低、还有执法环境不佳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安监员们经常性处于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之境地,无奈之下,只好选择离开。
也许事情本身还不止是这简单,还有更深层次的背景,但安监督员集体“逼宫”一事,却也给了我们对安全生产管理更深层次上的思考。那就是,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怎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的安监体制怎样才能进一步完善。
客观地讲,只要有生产的存在,就会有生产安全的问题,有时安全事故还因为多种原因不可避免,因此,世界上也就会有煤矿安全事故死亡率这样一个标准出现。但是,如果一个地方(一个企事业)却总是出现安全事故就肯定属于不正常了。
中国的矿难近几年是呈上升趋势,有些大的矿难还是那样的怵目惊心,国家掀起对安全生产的问责风暴也是及时而明智的有效之举。我们的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而不能以牺牲环境、甚至牺牲生命、牺牲和谐为代价,发展的目的就是要发展成果与民共享。
那么矿难频发,甚至出现安监员集体辞职,就不只是企业本身的问题,而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了。
首先,发展与规范管理的问题。作为一些能源型的地区,在没有找到其他发展路子的时候,那就只有靠山吃山,发挥自己的区域优势了,那么在急迫的发展冲动的驱使下,自然就会出现遍地开花的现象,让规范管理成为一种理想。一些地方发展观、政绩观、工作观的扭曲,也是导致矿难不止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准入门槛问题。对安监督部门而言,一个采矿点是否设立,其准入门槛不是由安监督部门决定的,其只能是生产过程中进行安全监督,执法主体发生错位,当然其执法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一些地方的矿难在发生之前,安监部门也曾责令整改,但执行力度不够。
三是利益的协调问题。一个矿是否能开采,在目前情况下,不是按照法律标准来的,而是根据一些利益来确定的,对于一些无良的矿主而言,如果其背后牵连着复杂的利益,那么就是有重大的安全隐患,安监部门也未必就能让他停业整顿。当然,安监督部门内部,也不可能是那样的干净(近几年处理过的一些安监部门人员均与官商勾结有关),这就导致了安全监督往往会成为一种形式。
因此,安全生产监管,必须从体制上进行完善,要把安全监督部门本身的职能与部门的经济利益撇清,象娄底安监的自支自收的分配体制是肯定摆脱不了利益纠缠的。就是因为这种内外不顺的体制,才会使安监员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最后只好逃避。
因此,说到底,安全生产的监管仍然是体制的问题,只要制度上完善了,日常的监管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但就从事件本身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至少让我们看到了谁才是真正的称职者,从而对职权的行使有一种敬畏感,对责任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当然也有利于我们建立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 ,完善我们的安全监督体制。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