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事故与安全 -> 安全事故

徐州贾汪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受审

2003/9/3 0:00:00       
    徐州市贾汪7.22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数十名矿工死亡,今天,该事故责任人、矿主庄金才在江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998年3月,被告人庄金才与岗子村签定了承包“五副井”经营协议书。在建井过程中,被告人庄金才明知“五副井”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且系独眼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作为生产井施工,却投入资金准备生产。200 0年初,被告人庄金才在明知“五副井”无循环通风系统,存在重大劳动安全隐患,且无合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违反用工制度,非法组织工人冒险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被告人庄金才以及参股人员极不负责任,管理松散,违规生产。生产中,井下工人曾多次向被告人庄金才和其他股东提出“矿井下干燥,煤尘大,又没水,通风不好”等事故隐患,被告人庄金才听之任之。在生产期间,徐州市贾汪区煤炭管理局、贾汪镇煤炭工业公司曾多次对该井进行安全检查,多次提出整改措施,并发出煤矿隐患通知书,但被告人庄金才均未采取有效措施。2001年6月16日,被告人庄金才在接到贾汪区乡镇煤炭领导小组下达的停产整顿通知后,故意隐匿部分炸药、雷管,仍让工人在井下放炮生产或者打风巷作业。7月13日,被告人庄金才在对井下事故隐患没有排除的情况下,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工人恢复生产,导致7月22日五副井“因独眼井生产,违规放炮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数十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8万多元的特别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庄金才犯有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故意杀人罪四项罪名。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因为案情复杂庭审大概需要两天时间。法院审理后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